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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法务审查管理规定(鹏润—总办006)第一版
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总办系统分册
公 司 合 同 法 务 审 查 管 理 规 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总办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总办006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总裁办公室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 机密 ■ 一般
合计页数: 9页 正文页数:5页
附件个数: 3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页次1、目的12、范围13、名词解释14、职责15、作业内容16、注意事项57、附件5
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
制度名称公司合同法务审查管理规定文件编号鹏润-总办-0061. 目的: 为规范鹏润投资及其控股、参股关联子公司、相关公司向鹏润总部总???办法务组报送合同及合同审查程序及要求等内容,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鹏润投资及下属各级公司,以下简称为各公司。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各中心、各部门;各级子公司。
3. 名词解释:
3.1 合同范本:是指公司经营中需经常使用的合同文本,总部总裁办法务组定期制订合同范本以提高磋商谈判效率并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原则,总部总裁办法务组定期补充新的合同范本并对已有合同范本进行修改。
4.职责:
4.1 总部总裁办法务组(以下简称“法务组”)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负责对各公司、各中心、各分部(以下简称“合同签订部门”)上报合同的全面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法务组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有权对合同中的业务/商业条款提出修改建议/意见。
4.2 总部各公司、各中心在将合同送交法务组审查之前,应当对合同中的业务/商业条款负责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
4.3 各分部需要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各分部相关业务部门送交总部相关对口中心,总部相关对口中心对合同中的业务/商业条款负责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后直接送交法务组进行审查。
5.作业内容:
5.1 合同范本及保管
5.1.1 鹏润投资合同范本及保管各中心/部门为:
5.1.1.1 总部采销中心/分部采销部门保管经销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代销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
5.1.1.2 总部行政中心/分部总务部保管门店租赁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办公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库房租赁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范本、保洁合同范本、霓虹灯维修合同范本;
5.1.1.3 总部售后服务中心/分部客服部保管委托送货合同范本(单位)、委托送货合同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页次1/5附件数3个
制度名称公司合同法务审查管理规定文件编号鹏润-总办006范本(个人)、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空调安装维修合同范本、临时送货合同范本、库房租赁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
5.1.1.4 总部连锁发展中心保管门店租赁合同范本、办公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及相关附件;
5.1.1.5 总部财务中心/分部财务部、总部总裁办/分部总经办保管上述全部合同范本文本。
5.2 合同范本的拟定
5.2.1 各公司、各中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暂无合同范本且需经常使用的合同,可先行拟订合同范本,拟定的合同范本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2.1.1 标的(指货物、工程、智力成果、劳务等);
5.2.1.2 数量和质量;
5.2.1.3 价款和酬金;
5.2.1.4 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2.1.5 违约责任的承担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5.2.1.6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事项。
5.2.2各公司、各中心在合同范本拟订后,提交法务组审查,法务组就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出修改意见后,提交各公司、各相关业务中心会签意见。
5.2.3 法务组根据会签意见将合同范本草案拟定后,提交总经理专题会议讨论。
5.2.4 总经理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的合同范本,经总裁/常务副总裁审批签发后,由总裁办下发至各单位执行,合同签订部门应严格按照范本签订合同。
5.3 合同范本的修改
5.3.1 合同范本下发执行时间为1年,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法务组每年度10月至12月对合同范本进行定期修改,修改的程序同合同范本的制订程序;
5.3.2 合同范本使用过程中,法务组有权根据相关各公司、相关各中心的意见/建议对合同范本进行临时修改,修改的程序同合同范本的制订程序。
5.4 合同范本的使用
5.4.1 各公司、各中心可根据合同谈判具体情况将有关约定内容填写在合同范本中,并可在合同范本的特别条款或在合同范本中添加特别条款约定合同范本中未约定内容;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页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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