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温州医科大学考生考试违规的若干规定.PDF
温州医科大学考生考试违规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
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学校的学期考试、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学
校负责组织实施的等级考试等。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见《温州医科大学考场规则》),包括处于关
机状态的手机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考场周围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
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
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
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在桌面、身体上及座位旁书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或者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第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
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
同的;
(三)由于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第四条、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参加考试的成绩无
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
第六条 考生有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
试,其当次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考生
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
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学校宣布证书无效,
责令其交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
者其学籍。
第八条 由他人代替考试、 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具有发送或
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是在校生的,由学校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学校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直至开除或解聘,学校按照作弊行为记录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