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打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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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节 监护 ???????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 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营利法人 ???????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1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百零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二百零六条 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56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54 27 2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 5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52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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