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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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GE \* MERGEFORMAT 18 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以下四类人员: (一)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 (二)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上两类人员统称中小学生); (三)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 (四)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缴费标准 市区范围内个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婴幼儿400元,中小学生150元,大学生100元,成年居民A档700元、B档400元。 县(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另行公布。 三、补助对象 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低保对象、扶助对象、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以下简称免缴人员)。免缴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为准。 四、参保档次 市区成年居民可根据本人情况按年度选择A档或B档参保类型,并按对应档次享受医保待遇,年度内不可变更参保类型,免缴人员统一按A档标准参保。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成年居民分档选择办法或实行一档标准。 五、办理时间 市区范围内,每年9月15日至11月27日为次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办理时间(每月办理截止时间为27日),逾期不再办理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县(市)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间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另行明确。 六、参保手续 (一)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首次参保的,应提供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及参保人信息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续保的,应提供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及参保人信息页复印件、社会保障卡。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以外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另须提供外地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二)婴幼儿、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和成年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或由街道(乡镇)组织的社区(村)代办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在本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疗保险费由学校代收代缴。 在校学生可以办理预缴参保手续。其中,中小学生可以办理3年以内的预缴参保手续,大学生可以办理5年以内的预缴参保手续。办理预缴参保手续后,按规定的同期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今后年度缴费标准有调整的,不再按调整后的缴费标准进行补退。待遇享受期内因转学等原因不再通过所在学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次年度开始剩余年度的缴费可按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各类免缴人员不适用预缴参保办法。 (四)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按要求填写《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街道(乡镇) 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村(社区)代办点集中组织参保(续保)登记的,参保人可在《参保(续保)花名册》中确认后按规定缴费。 (五)免缴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或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所在学校或医保经办机构初审并编制免缴人员参保花名册,经街道(乡镇)或区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认后,集中办理参保登记。 (六)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根据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向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定期上缴医疗保险费、上报参保缴费汇总表和免缴人员花名册。 (七)本市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审核参保资格并收集参保基本信息后,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学生的参保信息录入与核对,并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反馈,学校将学生参保汇总缴费表、免缴人员花名册、免缴证件(证明)复印件和收缴的医疗保险费报送、划转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中小学生参保缴费由学校所在地的区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大学生参保缴费由市级或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管理。 七、补办手续 (一)符合参保对象条件的人员在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因漏报或户(学)籍转入等原因需要补办参保手续的,按本办法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手续。自参保人员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当月起计算设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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