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青少年健康成长范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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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主要知识点】 1、为什么要珍爱我们的生命? 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2)生命是人们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3)生命充满欢乐,也会有一些烦恼、困难和痛苦,正确认识生活中的苦与乐,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美好。4)一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而且是短暂的。 怎样珍惜爱护我们的生命? 1)我们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2)我们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意外和危险的发生。无论遇到怎样的危机和挫折,都不能轻易放弃生存的希望。3)我们在珍惜、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4)在创造和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 ;2、【2010年宁波市中考思品真题】.古罗马著名政治家、哲学家西塞罗说‘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长。”这里“生命延长”指的是( A ) A. 对社会的贡献 B。珍惜生命,延长生命的时间 C.不轻易放弃生的希望 D肯定、尊重、悦纳自己的生命 ; 2、为什么说人生的价值在于创造和奉献? 1)创造和奉献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生命价值的要求。2)创造和奉献会充实人们的生活,使人快乐、使人充实、使人高尚。 人生价值是怎样体现的,我们应该如何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体现:人生价值就体现在对他人、社会的奉献之中。 实现:生命的价值靠行动实现。1)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2)干好本职工作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基础。 有价值的追求主要表现在学习、创造和奉献三个方面 ; 3、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特殊保护?(必要性、重要性) 1)我们未成年人正处在生理、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但由于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成熟,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方面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2)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容易遭受不法侵害。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自身违法犯罪问题在一些地方也比较突出,影响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3)我们青少年是党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将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保护。;4、法律是怎样保护的?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对保护未成年人做出明确规定。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大保护:学校、家庭、社会、司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10、【2010年山西省中考真题】2010年4月29日,教育部就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紧急通知。教育部长袁贵仁要求:“每所学校都要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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