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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专题(教师岗前培训)2011版
教 育 法 律 专 题;
;第一讲 法律基础知识;2、法的特征
(1)法的官方性。(2)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权利本位)。(3)法的可诉性与程序性。
3、法与政策的关系。
我国经历了由政策、政策+法律、法律治理国家的过程。
政策(特别是党的政策)是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 ;;4、我国的法律渊源(表现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6)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
(7)国际条约和约定
(8)其他形式;宪法;4、法律关系
◆概念: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要素:(1)主体 (2)客体 (3)内容
◆种类:
纵向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横向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法律关系);二、民法基础知识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监护制度
设立监护人
无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 完全行为能力
0 10 岁 18岁 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案例1:
某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问题
1、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但学校和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
2、教师接受未成年学生赠与的礼物有无不妥之处?
价值不大的有效,较大的效力待定。
;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仅、财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归责原则: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案例2:
张某和赵某是某小学六年级同班同学。某日下午上自习课时,张某因数学老师要他订正作业,就从座位上走向讲台,在经过坐在前排的赵某身边时,赵某伸了个懒腰,手中的铅笔尖正巧戳进了王某的左眼,教师立即把其送往医院救治,经手术治疗后,视力急剧下降。已达六级伤残。张某要求学校和赵某赔偿11万元 ,学校有责任吗?
;三、行政法基础知识
1、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包括政府派出机关)
◆行政机构:内设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等。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问题:学校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吗?; 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如行政许可、裁决、处罚等。
3、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行为。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及程序
◆行政诉讼及程序;四、刑法基础知识
1、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 平等适用刑法 罪刑相适应
2、犯罪构成(定罪)
◆犯罪主体 自然人 单位
0 14岁 16岁
无责 限责
;◆犯罪的主观方面--过失 故意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客体
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
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3、刑罚(量刑)
主刑:管制 拘役 有期 无期 死刑
附加刑: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第二讲 教育法律法规
一、教育法的概述
1、概念: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
◆特点:
(1)主体(调整对象)的多样性。
(2)多重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3)侧重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权益。;2、教育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
◆对外的办学行为形成了: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对内的管理行为 形成了
学校与教师的关系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
;;
;; ;2学校
◆学校的权利(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1)按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学校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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