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法律伴我成长》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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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法律伴我成长》讲解

法律伴我成长 二(3)班主题班会 “学宪法” 车来又车往, 我们站中央。 指挥真帅气, 风雨不退场。 交警 手拿听诊器, 身穿白大褂。 天天去医院, 健康全靠他。 医生 头戴安全帽, 手拿泥工刀。 我把新房造, 神气又自豪。 建筑工人 从出生到学生到成年人到老年人,我们有一个身份永远不会变。知道是什么吗? 不管男女老少,大家都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国家的公民 。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声 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 便依法享有了公民的权利。 小故事引出大思考 法律帮他找回爱  小建11岁时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建的父亲此时已再婚并有一女,不愿承担抚养小建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建一直寄养在外婆。可外婆年纪已大,身体又不好,根本无力照顾小健,无助的小建只得将父亲告上法庭。法院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健的心灵受到创伤,也不利于父子日后共同生活,应尽可能在诉前争取调解,于是法院通知小健的父亲到庭谈话。  在第一次谈话中,小建父亲态度强硬,强调离婚时是小建母亲说不需要他抚养儿子的。李法官指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数天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健的父亲到法院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说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建的义务。经过多次谈话和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终由父亲接回家生活。  讨论: 1.法律是如何保护小建的? 2.如何没有法律保护,小建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 你知道吗? 在我国,人一出生便依法享有 公民权,享有受抚养、受监护的权利。 法律知多少? 《儿童权利公约》 《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我国《民法通则》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知多少? 我们未成年人拥有哪些权利?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受抚养权 消费权  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权 …… 受教育权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大人的这些做法对吗?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四人一小组选择一幅图画进行讨论。 议一议 议一议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议一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儿童的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 ---《儿童权利公约》 珍爱权利 我们每个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你懂得珍惜这些权利吗? 王爷爷的苦恼 王爷爷:我的命真苦啊!辛辛苦苦把三个儿子抚养大,现在我80多岁了,身体又不好,三个儿子谁都不管我……. 1.王爷爷的公民权受到侵犯了吗? ———————————————————— 2.他的什么权受到了侵犯? ———————————————————— 3.如何帮助他呢? ———————————————————— 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 3.违反义务教育法 4.违反环境保护法 下列行为属于哪种违反行为? 1.故意损毁、移动施工路段覆盖物、标志、围栏,妨害公共安全。 2.偷窃、勒索少量公私财物。 3.破坏草坪、花卉、树木。 4.骑自行车双手离把或两人扶肩行驶,妨碍交通。 5.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无正当理由而中途辍学。 案例1 某学校的食堂经营权由私人承包,卫生条件较差。同学们又要在校吃早餐、午饭。一次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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