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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测量方案汇编
工程测量
7.1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测量
7.1.3 施工工艺
7.1.3.1 工艺流程
7.1.3.2 操作工艺
1.测量桩位交接
(1)测量桩位交接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或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测量工程师交桩。
(2)交接桩数量应根据工程的大小确定。如果与另外施工段连接,应在连接处多交至少一个坐标点和水准点。
(3)接桩时应察看点位是否松动或被移动,若已松动或被移动,应及时向勘测单位提出补桩的申请。
(4)施工单位应逐一记录现场点位,并做好桩位标记,桩标不突出的应用钢尺拴桩,做好标记便于寻找复测。
(5)接桩后应及时进行标桩保护,采取混凝土加固、砌保护井和钉设标志牌等措施,容易被车撞轧的控制点应钉设防护栏杆。
2.桩位复测
(1)接桩后依据设计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内业校核,检查成果表中的各项计算是否正确。
(2)桩位的坐标复测宜采用附合导线测法进行,高程复测宜采用附合水准测法。
(3)复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交桩单位联系解决,复测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单位提交复测报告,以使复测成果得到确认后使用。
3.布设施工控制网
(1)在桩位交接工作结束后,按照要求的精度等级进行施工控制网的布设。鉴于公路线形的特点,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宜采用沿线路方向的附合导线;高程控制宜采用附合水准线路或三角高程测量。
(2)外业观测应选在能见度高、无风的清晨或傍晚进行,以减少大气折光及气压、温度的变化对测量的影响。
(3)水准测量可采用一组往返或两组单程进行,往返测或两组单程测高差不符值在限差以时采用平均值。
(4)水准点电磁波三角高程测量可与平面控制测量同时进行。当采用电磁波三角高程测量时应满足相应测量等级的技术要求,观测时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5)内业计算必须使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表式。计算步骤应清晰、有条理,成果合格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6)控制桩必须采取拴桩等有效保护。
4.现况调查及原地貌测量
(1)在施工前,应先放出路基征地线(红线),并调查与记录征地线范围内需拆迁或改移的建(构)筑物、树木、文物古迹、各类地下管线等。若征地线范围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
(2)应放出设计图纸中过路箱涵、管涵等结构物的中心线位置,并调查其平面位置与高程是否与现况相符。若不相符,应及时向监理及建筑单位提出,经其确认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在现况调查结束后,应计算每一桩号中心坐标与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中线与边线。为保证填方段路基边坡的压实度,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宽500mm作为填筑边线。如遇到路基范围内有不适宜材料需挖除、换填,必须在开挖之前与换填之前测量其范围及深度,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4)路基清表前,均应按纵向来50m测设一断面,横断方向6~10点测量原地面高程。若地形复杂,可以按纵向上10m~20m测设一断面,所有点位及高程数据应记录在册。在清表后,恢复所有点位并测量此时地面高程作为清表后的地面高程。
5.路基施工测量
填方段路基每填一层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在距路床顶板1.5m内,应按设计纵、横断面数据控制;达到路床设计高程后应准确放样路基中心线及两侧边线,并将路基顶设计高程准确测设到中心及两侧桩位上,按设计中线、宽度、坡度、高程控制并自检,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路基挖方段应按设计高程及边坡坡度计算并放出来口开槽线;每拉挖深一步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高程点应布设在两侧护壁处或其他稳定可靠的部位。挖至路床顶1m左右时,高程点应与附近的高级水准点联测。
直线上中桩测设的间距不应大于50m,平曲线上宜为20m;当地势平坦且曲线半径大于800m时,其中桩间距可为何40m。当公路曲线半径为啥30m~60m、缓和曲线长度30m~50m时,其中桩间距不应大于10m。当公路曲线半径和缓和曲线长度小于30m或采用回头曲线时,中桩间距不应大于5m。
根据工程需要,可测设线路起终点桩、百米桩、平曲线控制桩和断链桩,并应根据竖曲线的变化情况加桩。
(5)在桥台两侧背回填范围内,应在台背上标出分层填筑标高线。
(6)对于管涵等构筑物应首先测设其开槽中心线及边线;达到槽底高程后,检测高程并恢复中心线;管基础完成后,检测管基顶面高程,在管基顶面精确测设并弹出中心线或结构边线。
6.路面基层施工测量
(1)路面基层施工前,应实测所有桥面铺装层高程,并与设计高程对比。若相差较大,应向监理及建设、设计单位提出,以确定高程调整量。
(2)路面基层施工测量重点在控制各层厚度与宽度。平面测设时, 应定出该层的中心与边线桩位。边线桩位放样时应比该层设计宽度大100mm,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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