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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检验制度汇编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参与临床医疗工作。
2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 、检验单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逐项填写,规范完全,临床诊断和检验目的应明确,全名签字。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和工作流程。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检验人员需经再审核后方能签发报告。 5、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6、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7、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8、 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
9、 健全登记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存放2年。
10、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12、应征求临床科室对检验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尽可能满足临床诊疗活动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临床检验信息服务。
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 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 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3 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好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终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 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仪器档案。仪器维修后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 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1 急诊检验的要求
1.1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样本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
1.2 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电子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
1.3 若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各种穿刺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1.4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
1.5 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
2 急诊检验的范围
---急诊患者、门诊危重患者、急诊室观察室患者或病情突然变化者、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3 急诊检验项目
3.1 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
3.2 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3 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隐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4 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及定量。
3.5 生化检验:K、Na、CL、Ca、GLU、Cr、BUN、AST、ALT、等检验项目。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1 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
2 实验室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4 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
5 实验台应牢固。实验台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6 应设置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7 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10 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实验室安全制度
1 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
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负责人批准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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