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税制度政策新旧比较.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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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目标:;授课详细内容:; 说明:为便于表述,本课件中,新法指《企业所得税法》,《条例》指《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指《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法》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 总则 ;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定义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 政策解读:;新旧比较(与《条例》第一条相比);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政策解读:;新旧比较(与《条例》第二条相比);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三)纳税义务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读:;新旧比较:;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政策解读:;新旧比较:;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解读:;新旧比较:; 四、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新旧比较:;新旧比较:; 五、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新旧比较:;新旧比较:; 六、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一)可税前扣除的项目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旧比较(与《条例》第六条相比); 六、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二)公益性捐赠支出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政策解读:; 六、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新旧比较:;新旧比较:; 六、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新旧比较:; 六、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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