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分析 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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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分析 毕业论文

前 言 法律是人类理性选择和习惯沿袭的结果。一项法律制度,一种法律体系的演进及其形成,随着理性和习惯的积淀与试行,愈来愈趋于适应多样化的社会生活并得以解决复杂的利益纠纷。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经济生活较古罗马时代纷繁复杂,动态交易安全更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如何设计和选择法律制度以解决复杂的纠纷,公正有效地保护交易安全,是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中国法学界所必须思考的问题。而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就典型地体现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交易安全的保障问题。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被学者们称为“法学上的精灵”,是一个理论界存在众多争议而又不得不面对的复杂问题。它与善意取得、法律行为、合同相对性、物权的变动模式、侵权损害赔偿等诸多理论问题纠结在一起,跨越了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三大领域,在调整对象上涉及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无权处分人与权利人、权利人与相对人三层民事关系。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立法,导致国外理论也一直存在纷争。在我国,由于民法理论的不完善,现未能解决这一理论难题,驯服这个精灵,让其恢复原貌。我国《合同法》在制定中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规定为效力待定。但此规定在我国法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此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进行研究,对中国民法理论的完善及民法典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 录 摘 要: 1 1. 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概念 1 1.1.无权处分合同的概念 1 1.2.无权处分行为与无权处分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2 2. 国外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规定 3 2.1.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 3 2.1.1.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 3 2.1.2.法国、日本及意大利民法 3 2.2.英美法系国家 4 2.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及《欧洲合同法原则》的有关规定 5 3. 我国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的规定 6 3.1.我国无权处分的制度背景 6 3.2.对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完善 7 3.3.评析我国学术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观点 7 4. 我国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之分析 9 4.1.理论分析 10 4.1.1.无权处分合同并不欠缺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 10 4.1.2.合同法精神之考量 11 4.2.价值分析 13 4.2.1.合同自由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13 4.2.2.合同正义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13 4.2.3.合同效率与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14 4.3.逻辑分析 14 4.3.1.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合同相对性原则 14 4.3.2.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善意取得制度 15 4.4.从实践需要来看,有承认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之必要 17 结 语 18 注 释 19 参考文献 21 致 谢 23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分析 摘 要: 无权处分问题被称为“法学上的精灵”,其原因在于无权处分的内涵界定模糊以及无权处分所引起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无权处分制度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模式、合同效力、善意取得、无权代理、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不当得利、侵权责任等制度均密切相关,跨越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三大法域,几乎牵动着整个民法体系。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判断和发生法律后果的分析,涉及到权利人、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相互之间法律关系的定性,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故该制度完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对于该条的理解众说纷纭,但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一致见解。对这一问题的正确认定,有助于民法体系的构建,同时对于司法实践,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考察我国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须以一定的物权变动模式为前提,并明确该制度的立法宗旨。鉴于此,本文从立法的模式、背景和民法的基本理论出发进行分析。 关键词: 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1. 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概念 1.1.无权处分合同的概念 民事权利,尤其是财产权利,一般都包括处分权能。因此,处分是民法上的基本概念。处分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的权能。处分的对象为权利本身,处分权能决定着民事权利的最终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事人行使特定民事权利处分权能,引起民事权利变动的行为,就是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要给无权处分合同下一个定义,首先应当准确界定“无权处分”这一概念。如何界定“无权处分”呢?首先让我们参照一下《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以此为前提,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无权处分”是指没有财产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理论上应当包括财产的共有人之一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因为共同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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