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 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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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 毕业论文

Abstract Establishing the survey of defense invalidation can help maintain the litigation justice, improve the litigation efficiency, stable the litigation relationship and prevent litigation assault. The survey of defense invalidation has not been build yet, and the defense system exist some problems in practice and legislation in our country. The survey of defense invalidation is reasonable through analyzing the survey of foreign defense invalidation. In order to build the survey of defense invalidation,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advice is proposed through analyzing the value of defense invalidity and some defense system problems and referencing the survey of foreign defense invalidation. Key words: Defense;The Survey Of Defense Invalidation ;Litigation System 试论建立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拓展,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已逐渐认识到: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重心应转为审前准备程序改革。“审前准备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庭审活动乃至整个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必备前提,是保证庭审质量和提高庭审效率的有效基础,对于法院审判权的有效行使、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当时人权益的切实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而作为审前准备程序之一的答辩环节,如果能够规范、有效地运用,对于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解决纠纷, 一、答辩失权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答辩失权制度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种保障制度,不仅能够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和规范被告的行为,而且有利于实现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益、稳定诉讼关系以及防止诉讼突击。 (一)有利于维护民事诉讼的公正 公正,是民事诉讼追求的最高价值,同时也是民事诉讼平等原则的具体要求,这主要表现为平等的诉讼权利、地位和保障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平等待遇。在民事诉讼中,要求各方当事人基于民事实体法规定的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进行争讼,这是民事诉讼得以公正的基础。在诉讼过程中,特别在审前准备过程中,原告起诉后,通过起诉书副本的送达,被告便可从中了解到原告的主张以及起诉的理由和证据,随后并要求被告在答辩期限内提出抗辩,原、被告双方通过这样的信息交流使得双方能够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搜集证据,以便开庭时更好地支持各自的主张。但是如果被告故意地没有提交答辩状,这使得被告对原告的的主张和理由了如指掌,而原告对于被告的主张和理由则处于不知情状态,这实质上使得原、被告的地位在诉讼中处于不平等状态,这不仅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民事诉讼所追求的程序公正。而答辩失权制度正是符合程序公正的价值内涵,它的建立就是要求被告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辩,否则就要承担不利后果,通过这样对被告的答辩进行规范化不仅使得原、被告双方均享有了解对方主张和理由以及证据的权利,而且在审前案情明晰化、争点明确化也为为法院的审判公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利于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益 效益,是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它表现为效率和效益。提高诉讼效益是中国司法改革的巨大趋势,也是世界各国程序改革的主要动力和方向。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日新月异,我国民事诉讼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审判压力也不断加大,同时,诉讼效益价值也不断地凸显。因此,基于诉讼的公正与效率的兼顾追求,做好庭前准备尤其重要,特别是答辩环节,民事诉讼必须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否则法官在庭审前难以确定双方之间的争论焦点,举证与证据交换工作难以进行,庭审针对性不强,法庭调查也难以进行,从而降低了诉讼效率。因为如果在庭审前,被告未进行答辩和提出有关证据,原告在不了解被告主张的情况下也难以提出有关证据,法庭也难以主持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而且如果在庭审时被告才提出或者修改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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