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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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 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广元芳地坪风电场 30MW 工程 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公示本)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2 1 项目变更由来 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 十分重视,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 建设3000万千瓦风电装机的目标。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 开发利用的高度重视,风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和调整 电力结构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符合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需要。 根据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于 2008 年 9 月完成的《西部水电开 发及东送规划研究报告》,四川电网 2015 年需电量 2140 亿 kWh, 最高负荷为 36950MW;2020 年需电量 2820 亿 kWh,最高负荷为 48500MW。考虑适当的负荷备用后,要满足 2015 年、2020 年的负荷 要求,需增加装机容量分别约 11186MW、25624MW,电力缺口较大。 四川省广元地区部分区域风能资源较为丰富、适合成片开发, 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条件。大唐广元芳地坪风电场 30MW 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所处的广元市朝天区是四川省风能资源相对较好区 域,集中在较大的山系上,开发该区域风能资源补充电网电量符合国 家能源政策。 本工程风电场建成后可补充系统电量的不足,支持电力可持续 发展,将会促进四川清洁能源多元化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四 川能源电力结构的改善。本工程的建设将为广元市灾后重建起到鼓舞 人心和安稳民众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决定在四川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投资新建“大唐广元芳地坪风 电场 30MW 工程”。为此,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完成了“大唐广元芳地坪 风电场 30MW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了四川省环境保护 厅的批复。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本工程计划安装 20 台风力发电机 3 组,总装机规模为 30MW,共建设一座 110KV 等级的升压变电所及 相应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 26878.52 万元。 为了加强和规范风电项目管理,大唐广元芳地坪风电场 30MW 工程项目的法人由大唐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 大唐四川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其变更得 到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同意,见附件(川发改能源函【2012】 1236 号)。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原升压站场址及少数风机机位因地址等 原因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原个别风机机位山体单薄,难以形成安装平台,大量下挖会 增加林地破坏和施工难度大,使工程造价增高; 原个别风机机位大量下挖形成后,风机安装高程降低,使风机 位于两侧高中间低的山凹中,地形变化易产生涡流和湍流,使风机振 运超限,经设计院和厂家复核后不满足风机安全运行条件; 原个别风机机位在基础开挖后发现正好在溶洞上方,地质条件 不满足风机基础要求,必须调整机位。 2、距离风电场场区较远,不便于日常管理与维护等。 3、升压站选址距离村民居住较近,建设期间及以后对村民有影 响; 4、通向升压站场址满足运输主变压器的道路横跨嘉陵江,当时 过江方式采用小型渡船,无法满足主变压器运输需要; 为解决上述问题,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汇同 设计院及风机厂家进行了现场微观选址,确定了以下方案: (1)将升压站位于元西村二组(风电场区域外)调整至山垭村 六组境内(风电场区域内)。 4 (2)将 1-11 号、F19X、F20X 风机分布在倒悬坪、孙家林、岩 九山山脊上,12-15 号风机分布在天鼓山、大陷坑的山脊上,16-18 号风机分布在许家坪、安家梁的山脊上。所有机位调整,均在风电场 规划区域内,未超出区域。风机机位调整以后,场内道路由 30.55km 减少至 26.433km。 为此,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编制大唐广 元芳地坪风电场 30MW 工程点位局部调整后的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5 2 变更后的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的符合性 2.1 变更后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项目变更后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均与原项目一致,为 30MW 风 电场建设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中, 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大唐广元芳地坪 风电场 30MW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能源开发产业政策;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五、 新能源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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