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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的分类 从保障内容看,健康保险可分为: (1)医疗保险 (2)疾病保险 (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4)护理保险 年金保险的含义 年金 一系列定期有规则的支付 年金保险 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一种合同,保险公司以年金领取人的生存为条件定期给付约定的金额。 年金保险的分类 市场上年金保险通常包括两类: 养老年金保险 教育年金保险 养老保险通常采用年金保险的方式。 保险市场与监管 授课大纲 保险市场概述 保险公司 保险监管内容 一.保险市场概述 一般意义上的市场 具有完整的市场构成要素 体现市场供求关系 遵循市场供求规律 保险市场的参与者 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易及相关行为的总和。 保险市场的参与者 供给者(保险公司) 需求者(保险消费者) 中介人(保险中介人) 管理者(保险监管机构) 保险市场概述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变迁一览(1) 计划经济体制下(1949——1980年) 保险市场概述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变迁一览(2) 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形成(1988—1996) 保险市场概述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变迁一览(3) 分业监管格局形成,对外开放力度加大(1998至今) 保险市场概述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变迁一览(4) 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 保险市场概述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变迁一览(5) 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 保险市场概述 —当今保险市场的特点 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 新成员的加入给保险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中介市场与再保险市场开始形成 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银行资本进入市场 民营资本进入市场 有限责任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 2 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51) 财产保险公司 (39) 健康保险公司 (4) 再保险公司 (6)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1) 汽车保险公司 (1) 农业保险公司 (3) 养老金公司 (4) (根据2008年12月保监会网站) 三.保险监管内容 市场准入监管 条款费率监管 资金运用监管 市场行为监管 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监管 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监管 4.5.1 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偿付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稳健经营,确保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随时不低于应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偿付能力与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偿付能力是按监管规则或专门会计原则(SAP)计算的保险公司债务清偿能力指标;是一种剔除不可变现因素的、严格的净资产指标。 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是保险公司在任何时点上必须达到的偿付能力临界值。 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除以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可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 < 100% 时, 公司将被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保监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问题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 发出警告提示,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达到要求; (2)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责令转让保险业务、限制高管薪酬水平、停止开展新业务等; (3)除(1)(2)外,监管部门有权接管。 保险与个人财务管理 -以人寿保险为例 提供风险保障(现金) 家庭资产管理中的重要工具 储蓄功能 子女教育金规划 员工福利 保险公司经营环节 销售 承保与核保 分保 保全 理赔 投资 * * * * * Content Layouts * Content Layouts * Content Layouts * * 我们需要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在具体的风险状况、可选方法与可用资源条件下,采取最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或控制损失影响。 面临关键的、一旦发生将产生无法承受后果的风险必须有事先的应对措施。 二、什么是保险? 对保险的理解 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 ——《保险学》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法》第二条 个人主要保障型保险需求 债务 余额 子女教育 金现值 家人未来 生活费用 现值 其他:婚嫁 丧葬等 寿险 需求 遗属 需要法 生命 价值法 养生 负债 遗属一生 支出现值 已累积的生 息资产净值 工作期间 收入现值 工作期间 支出现值 应有 保障额 倍数 法则 寿险保险保障需求估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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