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新)概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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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课前导读:在我国,随着旅行社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济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行社已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服务行业之一,在旅游业中的龙头地位日益显现。作为旅游产业中最具代表性的行业,旅行社的法制建设也最为完备,我国也不例外。本章从旅行社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入手,对旅行社法的产生、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类别、设立条件、管理制度、经营原则、经营规则、法律责任作较为系统的阐述。 第五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旅行社的设立、经营规则和相关管理的法规制度。 教学内容: 第五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行社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的设立 第三节 旅行社业务经营规则 第四节 旅行社相关管理制度 教学重点:旅行社管理制度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分析与实践 授课课时:4课时 1985年5月11日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了正式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1日,为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根据我国旅行社业务新的需要,国务院对《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2009年2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5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旅行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旅行社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实施主管机关 《旅行社条例》的适用范围 《旅行社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旅行社条例》实施的主管机关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节 旅行社概述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旅行社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旅行社的法律特征 1、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并接待旅游者; 3、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业; 旅行社有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经营旅游业务是旅行社的能力范围,请分析下列行为是否为旅行社行为: 二、旅行社的分类及其经营范围 除出境旅游业务需要另外取得许可外,旅行社既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 第二节 旅行社的设立 一、旅行社的设立: 申请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具 备的条件: 。 申请设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具备的条件: 二、旅行社的设立程序: 提出申请 行政审批 工商登记 申请设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旅行社变更事项的管理 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获得许可的,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四、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管理 旅行社分支机构,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 (一)旅行社分社的管理 ???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14条的规定,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  旅行社设立分社,应向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还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分社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没有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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