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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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变更公司行业分类 (2007 年 12 月20 日) 为规范 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业务办理行为,明晰业务办理程 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好上市公司服务工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制定本业务办理指南。 一、上市公司变更公司行业分类的一般规定 1、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行业类属、相关主营业务的变化等情况,关注 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所规定的分类原则与 方法,是否变更了行业分类,如发生了该类情形,应当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向 本所申请变更本公司行业分类。《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的分类原则与方 法如下: 1)、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分类方法 l 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 对应的类别。 l 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 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 30%,则 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 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 2、原则上在定期报告披露后,以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 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变更,原则上每年最多调整 次。 3、对于进行整体或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在重组方案实施完毕后,涉 及公司行业变更的,应当向本所申请变更公司的行业分类。 二、办理变更行业分类申请业务应提交的材料 1、上市公司填写的《上市公司变更行业类别申请表》(见附件 )。 2、上市公司关于变更其行业分类的公告。公告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市公司原行业分类、变更后的行业分类; (二)上市公司正式启动新行业分类的日期; (三)上市公司本次变更行业分类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及说明。 三、办理变更行业分类申请业务的具体流程 1、上市公司填写 《上市公司变更行业类别申请表》(见附件 ), 该表提 交给公司管理部。 2、公司管理部审核上市公司申请及相关公告,审核同意后通知上市公司。 3、公司管理部向相关部门发出变更公司行业分类的业务通知单。 4、上市公司在新行业分类启用日刊登公告,新行业分类正式启用。 附件一: 市公司变更行业类别申请表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A 股 B 股 证券代码 原行业类别 拟申请行业类别 公司行业收入资料 营业收入 行 业 数值(元) 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 合 计 注:1、依最近 期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中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的规定, 公司 上年度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10% ( 10%)以上的各行业有关财务数据填入上表。 2、对于进行整体或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披露的重大 重组报告书中经审计的最近 年模拟或备考财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填列。未编制模拟或备考 财务报告,且上市公司不再经营原有业务的,以注入资产经审计最近 年财务报告相关数据 填列。 (上市公司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二: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1 分类对象与使用范围 1)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单位。 2) 《指引》规定了上市公司分类的原则、编码方法、框架及其运行与维护制度。 3) 《指引》为非强制性标准,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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