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申报、入库数据比对工作会.ppt

  1.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3年度申报、入库数据比对工作会

纳税申报时限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须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结清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申请退还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工作。 报送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财务报表; 3、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申报表; 5、政策性搬迁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7、以预售方式销售开发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工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除按现行税法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外,还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下事项应提交包括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在内的证据资料 (一)专项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 5号)第二十七条、二十九条、三十条规定情形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应按规定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关于损失确认的专项报告;其他申报扣除的专项损失,可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确认的鉴证报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年度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可附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可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可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五)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可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以下事项应在汇算清缴申报前完成 (一)特殊性重组业务备案 (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 (三)企业政策性搬迁备案事项 (四)享受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 享受税收优惠审批事项 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 总机构申报注意事项 跨省市总机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新版离线客户端软件或上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在离线申报端,对于跨省市总机构纳税人如通过旧版离线申报端(无分配表数据)上传申报数据,服务端对验证之后,离线申报端将提示“当前版本错误,请更新离线申报系统”,系统不能上传申报数据。 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机构分配表” (总机构填写)。校验:分配表中“应纳所得税额”与 主表行40“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相等。 如跨省市总机构纳税人在离线申报软件中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机构分配表”请与税务所联系修改企业税源标识,待税务所修改成功后,纳税人在离线申报软件端重新初始化后,才能进行申报。 分支机构申报注意事项 跨省市分支机构纳税人可采用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增加“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填写)表样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分支机构年度申报表中增加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填写项目。 校验1:“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中锁定行次1-30不允许填写数据,开放行次31、32,允许进行填写。 校验2:“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行31、32的数据自动带入分配表相关行次。 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汇算清缴申报程序环节温馨提示 综合申报 纳税人基本

文档评论(0)

busuanz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