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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市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市局2014年第20号公告) 货代专场 福田国税 文件依据 政策解读 常见问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 文件依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4年第20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市局更新了《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及相关附表,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文件 政策解读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 1、报批类税收优惠事项(略) 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 2、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业务描述: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应在纳税申报前或纳税申报的同时将相关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 2、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办理流程 (1)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备案优惠项目,按具体项目要求提交资料到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备案,并在纳税申报时填报《增值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增值税优惠政策附列资料》。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在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前或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的同时将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项目已备案的,有关资质、资格未发生变化的,在纳税申报时填报《增值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增值税优惠政策附列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已备案的资料,另有规定除外。 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类别 2、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办理流程 (2)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备案优惠项目(略) 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类别 2、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备案类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税收优惠项目 36项 备案类增值税应税服务税收优惠项目 15项 备案类消费税税收优惠项目 6项 二、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类别 涉及国际货代行业的税收优惠项目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 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政策* 涉及国际货代行业的税收优惠项目 跨境应税服务 其他跨境部分现代服务业还应提供:提供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或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多合同的可参照前述规定执行)。 未提交的合同及相关业务资料应留存备查。 上述每月新增资料均补充在首次备案的资料下 *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政策* 涉及国际货代行业的税收优惠项目 非居民企业办理备案 由于CTAIS限制只有办理税务登记后才能进行税收优惠备案,非居民企业符合备案要求需要办理备案的,目前只能在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名下进行优惠备案。 *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办理执行问题* 常见问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 (1)事后备案中的“事后”如何理解? 答:纳税人自行享受税收优惠,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即可,不需税务机关批准或核准。 三、常见问题 (2)事后备案是否等同于无限期延后备案? 答:事后备案的有效期是在纳税申报前或纳税申报的同时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常见问题 (3)向境内客户提供和向境外单位提供是否有区别? 财税【2013】106+总局2014年42号公告(国际货代) 总局2014年49号公告(向境外单位提供物流辅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 三、常见问题 (4)备案简化后,是否还要填写《国际货代免税收入明细表》? 三、常见问题 (5)备案后能否部分业务开具专票? 三、常见问题 (6)如何界定国内货代和国际货代? 三、常见问题 (7)总分合同如何界定? 三、常见问题 (8)资金来源于境外如何界定?如何理解资金池? 三、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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