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管理和资金清算主讲人自治州财政局社保科刘燕萍.pptVIP

统筹管理和资金清算主讲人自治州财政局社保科刘燕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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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和资金清算主讲人自治州财政局社保科刘燕萍.ppt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对于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保险基金发放后,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经办机构代扣。 大病医疗保险从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账户扣除,自治区又虚增了个人账户列支金额,可与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后,从退休人员养老金中扣除,不能影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我州退休人员在财政统发发放统筹外项目,如独生子女奖励和采暖补贴等,经研究,我州退休人员单位承担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金、公务医疗保险等,仍按现行办法由财政在统发工资时缴入社保基金收入户,个人承担的大病互助金仍在财政统发退休费时代扣缴入社保基金收入户。 五、关于2016年社会保险预算调整 1、降低企业缴费费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1%。 2、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人社部养老保险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按上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左右,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6年,自治区出台了关于社保基金待遇调整和费率调整的政策,因此,需根据年内新出台的政策,做好社保基金预算调整工作。 谢谢聆听! * (4)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a.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b.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c.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其待遇调整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要点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政策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总缴费率为28%,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 3、缴费基数的确定。 (新人社发[2016]71号)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所有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总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工基数: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技术等级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如警衔津贴、海关津贴、军队服务津贴等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方津贴补贴、保留地区补贴、保留地区补贴保留额)、年终一次性奖金(即十三个月工资)。 事业单位职工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包括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护士等按政策规定提高的部分)、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如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军队服务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 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政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要点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缴费工资项目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水平计算,每年核定一次,年内原则上不作变动。 缴费年度内,其中: (1)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2)低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即实行“300%封顶、60%托底”。 改革启动实施后,参保人员2014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分别执行三段缴费基数, 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按2013年、2014年、2015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重新核定。即:2014年第四季度3个月的缴费基数,按2013年工资总额/12作为月缴费基数。2015年缴费基数,按2014年工资总额/12作为月缴费基数。 2016年缴费基数,按2015年工资总额/12作为月缴费基数。(具体见州财政局华总讲解)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政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要点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要点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政策 4、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人社发[2016]70号)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老人”、“中人”、“新人”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1)“老人”(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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