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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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UPS系统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二○一六年十二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拟对“UPS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名称:UPS系统 数量:2(套)预算单价:2万 2、响应性文件份数: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咨询答疑会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9:30(过期不候);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南京市紫竹林3号市血液中心8楼2801)。 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参与,以现场签到表为准。 2、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9:30 3、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2803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南京卫生12320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咨询联系人:唐国栋 电 话:025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唐国栋 联系电话:025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报价和谈判。 1.2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报价和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4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1.5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 2、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谈判并且符合本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的本国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成交方法、成交标准、无效报价条款、无成交供应商原因、附件等。 4.2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报价;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报价。 4.3 信息中心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中心,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5.2 对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信息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及南京卫生12320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如果组织供应商勘察现场或者召开答疑会,信息中心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集中回答。 5.3 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信息中心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人。 5.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5.5 信息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6、谈判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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