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政-2008年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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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 -2008年度 一、2008年税收工作重点 1、加强税法体系建设 加快税收基本法的立法进程。推动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2、规范税收执法 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 《关于严禁违规开立税款过渡账户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42号(2008年4月24日) 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房地产及建筑、餐饮及娱乐、有色冶金、烟草、电力、金融保险、证券、中介服务、大的品牌营销商(总代理商)等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 组织对部分金融保险和供电行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应注意的关键词: 宏观税负偏低 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 制售假发票 4、推进所得税制改革 *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做好新老税法的衔接工作 *清理相关优惠政策 *制定和完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目录、减免税认定管理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 *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 *妥善处理好总分机构地区间所得税源转移问题 加快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研究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5、完善增值税制度。 继续在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合理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制定地方税制改革方案, 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深化房产模拟评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 改革资源税制度 6、重点调整和完善的税收政策 1)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农产品加工业; 2)制定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 3)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 4)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税收政策; 5)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6)软件、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 7)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支持下岗职工、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鼓励残疾人就业; 8)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9)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税收政策,如: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税收政策; 10)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税收政策; 11) 国有企业 重组上市的税收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12)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13)加强地区间税收收入归属机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管理等方面的调研; 7、深化纳税评估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程,加快评估模型的应用,加快评估应用平台建设 。 8、加快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稳步扩大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覆盖面。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 9、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力度; 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 加大对外籍个人和外来承包工程与劳务的税收管理力度; 加强反避税管理,健全和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规范业务规程,解决通过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方式逃避税收问题; 加强我国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税管理和“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工作; 10、全面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 。 11、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过渡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A、本法公布前(即2007年3月16日前)已经 批准设立 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B、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C、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国务院 ?? 《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号(成文日期2007-12-26 ) 1、新税法公布前 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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