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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XXX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
石台县XXX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公共服务承办机构咨询电话
党政办公室:0566-6411003
经济发展办公室:0566-6411003
社会事务办公室:0566-6411962
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办)0566-6411618:
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保障):0566-6411962
维稳综治办公室:0566-3291008
维稳综治办公室(民政):0566-6411959
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0566-6411003
计划生育服务所:0566-6411855
社会事业服务所:0566-6411962
社会事业服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0566-3291002
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0566-6411610
村镇建设服务所(村镇建设):0566-6411003
林业站:0566-6411005
国土所:0566-3291009
公安派出所:0566-6411013
1、集中供水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承办机构
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服务条件
辖区内无饮用自来水。
五、服务流程
1、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确定集中供水事项;
2、镇水利站编制集中供水实施方案,报县饮水办批准;
3、进行招投标;
4、村委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竣工验收;
6、签订供水运行管理协议。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电话:0566-64116102、节水抗旱知识宣传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二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承办机构
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服务条件
辖区内发生旱情
五、服务流程
1、启动抗旱应急响应;
2、科学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水资源;
3、强化本镇取水许可、计划用水、产品用水定额、用水器具的管理;大力表彰奖励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对用水浪费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4、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镇宣传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意义、方针、政策;企事业单位要把节约用水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内部节水的宣传;中小学要将节约用水纳入教育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使青少年从小树立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村级管理的优势,搞好节水宣传,增强村民节水意识。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电话
3、病险水库加固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7〕69号)六、(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病险水库加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按照“事权一致,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管大型水库责任主体在省,市管大中型水库责任主体为有关市政府,县、乡(镇)管中小型水库责任主体为有关县、乡(镇)政府。
二、承办机构
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服务条件
水库建设年代久远,运行时间较长
五、服务流程
1、申报本镇范围内需除险加固的水库项目;
2、成立乡镇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局;
3、对病险水库进行勘察设计,制定病险水库加固项目;
4、病险水库加固项目交由县水务局审批;
5、实施招投标;
6、竣工验收,交由镇村管理。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所(水利)电话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材料 补助对象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报告,建制镇政府审核后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申报,应报送以下书面材料:1、补助对象基本情况、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出资(含投劳折资)协议书及出资方签名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用水者协会)须同时报送组织章程;2、项目建设方案。所有项目均须报送经乡镇水利站(或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查后的项目建设方案;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申报表;4、农民“一事一议”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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