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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doc
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50000(台)套拖拉机前后驱动桥喷漆生产线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报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 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57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12 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做好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规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2015 年10 月20 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颁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 号),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兼顾、分类处理的原则,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全面排查、清理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重点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即2015 年1 月1 日之前),建立本地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项目单位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剩盲区;在清理整治时,要统筹兼顾经济社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到既实事求是,又依法履职,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以区域生态环境逐年改善作为约束性要求,实事求是地有序化解历史遗留的环境保护问题;要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和“整治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排查清理出来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通过清理整治,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登记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建设项目,整治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的建设项目。2016 年4 月22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盐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盐市环委[2016] 82号),对盐城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
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名为盐城市荣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经盐都区环保局同意更名为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0(台)套拖拉机前后驱动桥机械加工项目于2010 年5 月6日经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都发改基【2010】242号)。2010年11月盐城市盐都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盐城市荣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0(台)套拖拉机前后驱动桥机械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0(台)套拖拉机前后驱动桥项目已于2010年01月开始营运,其中盐城荣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0(台)套拖拉机前后驱动桥机械加工工序和食堂于2010年5月4日经盐都区环保局审批,喷漆生产工序未经批准生产至今,该油漆生产工序于2016年10月17日经盐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3209031605054)。
对照《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 号)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盐市环委[2016] 8 号),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0(台)套拖拉机前后驱动桥喷漆生产线项目属于2015 年1 月1 日前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有效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在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按期完成治理并经验收合格后,可以按照“登记一批”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纳入日常环境管理。
盐城市荣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案的通知》(盐市环委[2016]8 号)有关“登记一批”要开展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委托盐城市盐都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建设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盐城市盐都环境科学研究所接受委托后,即组织进行相关工作,最终完成了本现状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经过专家评审后作为验收监测、登记备案以及纳入日常环境管理的依据。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 年4 月24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 年7 月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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