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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交强险承保与理赔实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1、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2、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上年度发生赔案但还未赔付的,本期交强险费率不浮动,直至赔付后的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向上浮动。 3、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1)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2)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3)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其他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上述标准浮动; (4)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5)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6)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不能提供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除投保人明确表示不需要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完成保险费计算后、出具保险单以前,向投保人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附件),经投保人签章确认后,再出具交强险保单、保险标志。 4、2010年3月1日起酒驾与交强险费率逐渐实行联动 饮酒一次上浮10%~15%; 醉酒一次上浮20%~30%; 累计上浮不超过60%。 从今年8月1日起,辽宁省内参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其交强险费率浮动在实施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基础上,再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交强险费率最高将上浮90%。 每饮酒驾驶一次,次年交强险保费增加15%; 每醉酒驾驶一次,次年交强险保费增加30%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在交强险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酒后驾驶行为双挂钩后,交强险费率最高将上浮90%(酒驾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目前,六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交强险的基准保费为950元,极端情况下,次年交强险保费最高将达到1805元。 【案例】李四家有一辆捷达轿车,这辆车在2010年被记录有两次饮酒后驾车和三次醉酒后驾车,那么李四在购买2011年保险的时候,他的交强险上浮比例是多少?国内一辆六座家庭自用小车的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在李四驾车全年无事故的前提下,他明年的交强险得多缴多少钱? 四、赔偿处理 1.赔偿原则 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条款规定的分项责任限额为限; 被保险人书面请求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向第三者(受害人)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赔偿保险金; 交强险的案件应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立案、分开记录、分开结案; 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被保险人)、受害人等对交强险赔偿以上部分存在争议的,不影响其及时获得交强险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被保险人)、受害人等对交强险某分项责任赔偿存在争议的,不影响其及时获得交强险其他分项责任的赔偿。 2.赔偿时限 保险责任核定时限。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拒赔通知时限。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赔偿保险金时限。 (1)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日给付保险金; (2)对属于保险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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