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治国家和法律职业的关系.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试论法治国家和法律职业的关系

试论法治国家和法律职业的关系 (宦宏伟) 前言 在21世纪的今天,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了大家司空见惯的关键词,人们开始讨论法律的执行问题、法官办公的公正问题等等,我们进入了21世纪的法治社会,这是一个法治时代、信息时代,国家司法机构如何依法治国?法律工作者如何更好的为公众服务?普通百姓如何依靠法律维权?这将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课题。 今天,我想要简单谈谈法治国家与法律职业的关系,那么,什么叫法律职业呢?法律职业又有什么特征呢?下面我们先简单说说关于法治国家以及法律职业本身的问题。 关键词:法治国家 法律职业 特征 关系 一、法治国家 1、法治国家是与专制国家相对立的,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而形成的理想状态,在法治国家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的社会关系均纳入法律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整,而法律是建筑在尊重民主、人权和潜能,保护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的。 2、法治国家的条件: (1)制度条件。 即一是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 二是相对平衡和相互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权利运行法律机制。 三是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四是健全的律师制度; (2)思想条件。包括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利制约和权利本位。权利本位具体包括: 第一、在国家的公权利和公民的私权利之间,要限制公权利,保障私权利。 第二、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之间,要注意义务的履行是为了更好的行使权利。 3、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五点:1、依法治国的主题是人民群众,首先,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其次,是由社会正义民主的本质,即人们当家作主决定的;再次,由人民的主人翁决定的。2、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依法治国,本质上就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3、依法治国的根据是法律制度,而不能是其他任何事物,且应当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整体而非其中某一部分。4、依法治国的方式是多种而可行的,既多种多样也切实可行。5、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实现人民民主,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治国家是指国家法治化的状态或者法治化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有人民主权(由人民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法律至上(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社会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权力都必须接受法律约束)、法制完备(表现为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系统规范而无一遗漏)、依法行政(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能否实现法治,是社会主义发展国家的重要标志)、司法公正(只有随时代发展而进步的司法公正才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要求)、权力约束(权力约束机制中最有效的手段是法律约束)、(是强调权利还是强调义务,是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重要区别,权利保护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明显特征)、人权保障(法治国家侵犯人权的事件相对较少,一旦发生,即能获得有效处理)、社会自治(社会自治作用的良好发挥是法治国家良好运行的保证)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担负着极为重要的历史任务,至少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实现共产党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首先就是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2、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法治国家都必须以良好的法律制度作为前提,就我国而言,就是要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其实质就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化的具体体现。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国家机器是庞大、众多的,唯有政府是最有力的社会管理者,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必备的构成部分。5、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以不断适应形势发展。6、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这是社会主义法治与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关键。 二、法律职业的概念 首先,我们这学期修的这门选修课名字也叫法律职业,老师给我们讲了很多关于法律的术语及一些法律基本常识问题,于是,我回去搜索了一些资料,由此我得出以下结论: 在英文里,法律职业(the bar)是源于“关卡”,“障碍”和“栅栏”等意思的一个引申词,它表明这一行业本身的封闭性、垄断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法律职业”的定义为“以通晓法律及法律应用为基础的职业”。美国昂格尔教授认为:“法律秩序是区别于习惯和官僚规则的严格意义的法律,法律秩序以法律职业的自治性为特征。”“一个由其活动、特权和训练所确定的特殊集团,即法律职业集团,操纵规则、充实法律机构及参加法律争诉的实践。” 在我国,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

文档评论(0)

juhui0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