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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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浙江***服饰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KLQ-XZ003 版本/版次 XZ/V1.0 发文部门 行政部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页 数 共 5页 制定日期 2013年4月20日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地加强生产管理,完善奖惩标准,明确各项具体考核指引和处罚标准,为标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适应范围】 ***服饰有限公司厂区所辖各公司、部门全体人员。 三、【名词定义】 3.1奖励办法:行政奖励(含奖金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职、晋级)。 3.2惩罚办法:行政处分(含警告、经济处罚、记小过、记大过、降职、降薪、开除)。 四、【权责规定】 4.1奖金嘉奖:个人嘉奖奖金在10元以上/次。集体嘉奖奖金在200元以上/次。 4.2记小功:凡是获得公司通报表扬的,均可记小功一次。记小功达到五次以上,直接成为年终评优候选人。具有以下行为的,可以嘉奖、记小功一次: 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积极帮助同事,为同事带来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 积极协助公司完成本职之外的各项工作,并且多次受到兄弟部门或高层好评的; 受到通报表扬的。 其他应受记小功事项。 4.3记大功: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三次以上或嘉奖两次以上,可记大功一次。具有以下行为的,可以记大功一次: 积极排除公司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 相关发明、创造、创新,确实为工作的进展带来了效率或成本控制; 主动承担额外工作、使公司正常运作,避免重大损失的。 紧急避险或见义勇为者 其他应受记大功事项。 4.4晋职、晋级、加薪:记三次大功可晋职或晋级并加薪。 4.5 奖励实施程序:自荐或员工推荐→行政部事实调查→属实→总经理批准。 4.6 处罚实施程序:发现违规行为→当场填单签字罚款(记大过以上处分,总经理批准)。 五、【奖惩细则】: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第一次为书面警告,第二次重犯者将给予经济处罚追加并记小过。第二次经济处罚后,仍然屡教不改的,则记大过。记小过三次以上,记大过一次以上,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及晋升资格。 5.1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5.1.1男工不准留长发(前不遮眉,后不遮领、侧不盖耳),不留胡须,违者每次处罚5元/次。 5.1.2女工不准化浓妆,染指甲,不准穿短裙上班(短于大腿中部),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饰物,违者处罚5元/次。 5.1.3进入公司须佩带工号牌,违者每次处罚10元。 5.1.4生产员工禁止携带食物进入车间食用,违反者处罚5元/次。 5.1.5不得随意撕毁、涂改张贴的规定、通知通告等,违者每次处罚5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予以单次记大过。 5.1.6严禁在公共区域的墙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5.1.7在公司内,乱扔纸屑、布碎、食品袋、垃圾、随地吐痰,违反者每次处罚5元。 5.1.8 不得将孩子带人生产车间、锅炉房、裁剪等含有危险性区域,违反者每次处罚10元/次。 5.1.9上班应注意文明用语,不准用污秽语言骂人、吵闹、喧哗,违反者罚款10元/次。 5.1.10酗酒:全体员工上班期间不得酗酒(销售部应酬除外),不得酒后上班,违反者给予50元/次的罚款。 5.1.11办公区接电话时声音不宜过大,拨、接电话时禁用免提,违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5.1.12员工贪图方便,翻越流水槽或翻越各类机器的,违反者处以5元/次的罚款。 5.1.13落实电源开关责任制,下班后未关灯、电脑、机器设备的,给予当事人5元/次的处罚,给予直接主管给予10元/次的处罚。 5.1.14空手乘坐电梯,或携带5公斤以下小件物品乘坐电梯的,处以5元/次罚款。 5.1.15在排队过程中插队或替他人代打饭,处以5元/次罚款。 5.1.16工作中不负责任,故意或疏忽而产生废品或次品、损坏设备,造成公司资源、能源浪费的,须照价赔偿并处以20元/次罚款。 5.2劳动纪律方面 5.2.1打卡: 员工上班应本人亲自打卡,如委托他人代为打卡的,代打卡人处罚50元/次。 上班前正常打卡,但上班后未按时上岗超过10分钟者,者处罚50元/次。 因公务在当天上班时未打卡或晚打卡者,应及时(3天之内)由部门主管签字提交《补签卡单》确认后按正常出勤计。 5.2.2自离: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员工,按旷工规定加加倍处理。 员工辞职未获批准,未办理任何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自行离开公司,按自离处理。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自离的员工不予结算工资。 5.2.3串位、串岗、离岗: 私自串位、串岗每次扣罚10元。 员工因公须暂时离开岗位,应向主管上级报告,擅自离开岗位超过15分钟未报告扣罚10元/次。 操作岗位(如车位员工、裁剪、后整等)擅离岗位,造成事故和后果的最低处以50元的罚款。 5.2.4各类会议、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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