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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 马学玲) 7号晚北京一骑车人被轧重伤。120救护车赶往抢救。道路拥堵,救护车一路鸣笛却鲜有车辆避让。仅3公里路,却用了40分钟。患者终因抢救不及身亡。另据调查,半数司机不会给急救车让道。 新华网网友评论: 给生命让路!因大家都不给急救车和救火车让路,让很多可以挽救的生命而去。这才是国耻。每当打转弯灯时,发现绝大部分车都会自动的加大油门刻意不让你通过,世界不可能有其他的民族做这种事了,这就是素质底下的铁证。多抢一秒给别人和自己都带来极大的不便和风险,这里不乏女性啊。 网友:在中国,社会车辆对于消防车和急救车不但不避让,竟然有的占用紧急车道甚至夹塞!对这个民族感到悲哀,难得在中国就不能启动相关学校课程吗?就不能有重法加以严惩吗?这些与西方国家简直就没办法比,我曾问过一个美国朋友,他小学到大学,再到驾校这种意识一直被灌输,他们的法律很明确他们该怎样做! 网友:不给生命“让路”是态度问题——2012年12月7日中国首都北京一伤人因没人“让路”死在急救车上,再次让世界“认识北京”。没人让路!是不想让还是不能让?是北京市民的素质问题还是政府部门的规划问题?是道德问题还是法纪问题?应该是态度问题:市民、交警与政府都存在“态度上”不重视生命的责任! 网友:让生命的路通畅:3公里路急救车用了40分钟,患者不治身亡,与其说死于堵路,倒不如说死于公民道德缺失和对规则无知。占道者若自省给急救车让道是遵循起码的公共道德和法律规则,悲剧就不会发生。呼吁国民在逐渐摆脱经济贫穷的同时,也应摆脱在道德与法律上的贫瘠。解决这一窘境的唯一出路即依法治国。 微博 评论:短短3公里路,120急救车走40分钟,重伤者死于晚高峰“密不透风”的拥堵,但何尝不是死于我们的冷漠与轻佻?给急救车让路是“铁律”,打通生命通道,还“特权”车路权,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更是为人性之美铺一条希望之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会让道吗?如果急救车上是你的亲人,你会让道吗?请尊重生命。 网友:不愿给急救车让道,不能简单归咎为民众冷漠。一段时间来,一些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导致公众对公权力的正常行使报怀疑态度,不少人并不相信急救车上真有急需抢救的病人。另一方面,交管部门没有为此制定相应规则,导致一部分想让道的人不敢让道。要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需政府和民众共同努力。新华网 “中国式过马路” 凑够一小撮 携手闯红灯 ???? 昨天,记者在烟台市区多个十字路口采访,发现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市民对交通信号灯视若无睹。现如今,凑够一小撮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国内马路上的特色现象,也不断传递着市民无视交通规则的信号,究竟市民为何如此不顾生死? ???? 中国人时常念叨着“法不责众”,总觉得凑够一小撮人就可以了,过马路闯红灯也不会惩罚一堆人。有一个苦笑话,一个人伤心看天,另外一个人好奇,很多人跟着好奇,一堆人看天而不知道在看什么。对于好奇的从众心理,放在过马路这种关乎自我利益的小事上,国人就更肆无忌惮了。 5年前的南京彭宇案,给国人的道德留下一道至今难以愈合的伤疤,有人形容该案让国人道德观倒退了50年。虽然案已结,彭宇悄然“消失”,徐老太也去世了,但11月8日媒体的报道再次让我们看到,伤痛还在,心结依然。(11月8日《辽沈晚报》) 我们要有勇气直面“彭宇案” 莫让道德深受其痛 道德建设,永远都是在自我疗伤中砥砺前行的。伤口不会自动消失,只有正视伤口,勇于亮出伤口,挤出其中的脓水,才能逐渐愈合乃至长出新肉。拿“彭宇案”来说,我们既要承认它对道德的伤害,更要想法弥补这种伤害。我们应该有这种勇气,应该相信道德的主流,相信道德会越来越好。 “许云鹤案”勿给公共道德留心灵创伤?? 2011年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助人为乐、被冤枉、好人做不得。正是这些关键词触动了社会敏感的神经,所以许云鹤案才瞬间成为热点事件。 公共意识何以被扔进“垃圾箱” (10月30日《半岛晨报》)大连市今年新增的部分新式果皮箱和垃圾桶丢失、损坏现象严重。5月至今,城区有约150只垃圾桶、100只新式果皮箱丢失或损坏。针对这一情况,环卫公司发动工人沿街寻找,日前,有一位清扫工发现有丢失的垃圾箱在一户居民的院内摆放着,里面还盛放着酸菜。 不爱惜公共设施,有意无意破坏,或者占点小便宜,甚至据为己有……这是公民公共意识淡薄的显现。类似的“损公肥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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