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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加强我国反垄断的法律建设
加强我国反垄断的法律建设
——《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读后感
08行政管理 黄佩玲一、《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作者及书本介绍
(一)《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作者简介:
王传辉,山东烟台人。1993年于烟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于美国密歇根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于上海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反垄断、法律经济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主要代表论文有《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微软垄断案的法律经济学分析》、《美国产品责任法革命述评》等。
(二)《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著作的意义
《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是王传辉博士专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8月出版的我国法律经济学文科的一个中重要贡献。在西方,法律经济学分析已经有了比较迅速的发展。然而,在我国,法律经济学还处于初创阶段,能查阅到的相关文献寥寥无几。而王传辉博士的《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系统地梳理了发达国家在反垄断问题上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并进而对我国的反垄断立法作出了比较深入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如果我们想了解反垄断问题的经济学分析,《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是一本值得推荐的重要参考书目。
二、《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的主要内容
《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的目录为:
第一章 反垄断政策与国家经济发展
第二章 经济学分析在反垄断研究中的应用
第三章 垄断与反垄断的经济学解析
第四章 市场力量集中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第五章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卡特尔)的法律经济学分
第六章 排他性行为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第八章 中国反垄断立法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第七章 新经济与反垄断
《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反垄断。除了阐述有关垄断和反垄断的基本理论,分析市场力量集中、卡特尔、排他性行为等重要的反垄断问题外,还对新经济中的反垄断和我国的反垄断立法进行了法律经济学分析。作者认为反垄断的核心目标应为经济效率。市场中形成的垄断有促进效率之可能性,反垄断实施应慎重。中国目前处于转轨经济阶段,对市场竞争危害最大的是行政垄断。但在目前的体制内,经由反垄断法制约行政垄断的困难很大,立法须认真进行制度设计和可行性分析。
三、启发:加强我国反垄断的法律建设,坚持进行反垄断,解决我国垄断的问题。
(一)我国反垄断及其的立法情况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垄断的现象仍然十分严峻,市场上大量存在的垄断问题也制约着我们经济的发展。值得庆幸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然而,虽然我国《反垄断法》已经通过,但有关价格垄断的立法还略显粗糙,与《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依然存在,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从《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书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反垄断立法应明确反垄断的核心目标是经济效率,反垄断的重点对象是行政垄断。我国的行政垄断严重损害了经济效率,而且很难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解决,这更增强了我国反垄断的必要性。
因此,我国可以通过比较各国在价格垄断行为方面的立法规定,博采众长,从而加强我国的反垄断的立法建设,解决我国的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的相关问题。
(二)加强我国反垄断的法律建设,坚持进行反垄断,解决我国垄断的问题。
1、深化改革,加快放松管制,真正解决体制上的问题。
我国的反垄断要真正走出困境就必须要深化改革,加快放松管制,即真正解决体制上的问题。而我国改革进程是渐进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要让反垄断法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让反垄断立法承担起与改革政策类似的任务,这在我国目前制度结构是否可行值得怀疑。
2、反垄断立法应将固定价格、划分市场、串通投标等行为犯罪化,并设置严厉的刑事责任。
固定价格、划分市场、串通投标等核心卡特尔(卡特尔是指除了扩大自身规模或者通过兼并扩大市场份额外,竞争者之间还可以通过合作性的行为来限制彼此的竞争,这也可能影响市场价格。是种横向合作限制竞争的方式。——见《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第五章,第121页)属于“本质违法”行为,不仅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具有伦理上的可责难性。 因此仅仅追究它们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是不够的,必须对它们进行刑事制裁。
3、加强反垄断执法中的国际合作.
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国际卡特尔对我国经济与消费者的损害将越来越严重。可以说,在相当长时间内,追究国际卡特尔的刑事责任,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国政府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要通过签订双边协议或诸边协议的方式,取得外国政府对中国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支持。反垄断执法机关应该从现在起,主动参加各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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