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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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法学和 HYPERLINK /Economic/ 经济学两个层面的含义。目前 HYPERLINK /china/ 中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究其原因与体制有关。如果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把公司看成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同时结合宏观和微观方面的条件,予以综合配置。 建立与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国内外公司管理的实践中早已存在,但它在我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则是近六七年的事。不过,在公司治理问题上至今为止并不存在一个可以被普遍接受的答案。笔者仅就其中几个方面抒以管窥之见。 关键词: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对策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法人治理结构又译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 HYPERLINK /dangdai/ 现代 HYPERLINK /company/ 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 HYPERLINK /Law/ 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这种体制和机构被称之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称之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这种结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 ???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 HYPERLINK /fazhan/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 1.法定原则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 2.职责明确原则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应当有明确的分工,在这个基础上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混乱,影响各部分正常职责的行使,以致整个功能的发挥。 ??? 3.协调运转原则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运行的,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有效率地运转,有成效地治理公司。 ??? 4.有效制衡原则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部分之间不仅要协调配合,而且还要有效地实现制衡,包括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制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指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不同组织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公司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则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一股独大”情况突出,对控股股东缺乏有效监督,给公司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达半数左右,尤其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公司表现突出。并且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前十位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大股东的绝对控制,使中小股东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对公司的决策和治理无法施加有效影响,不利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股权过分集中,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干预上市公司日常决策。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股,易形成政府过多干预公司的运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痼疾也源于此,近期进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调查报告结果显示,84.98%的被调查者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 2、股东大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够。 大股东通过控制会议程序,限制中小股东的发言权、质询权、知情权。制定有利于大股东的制度,限制中小股东的表决权。董事会中由于没有流通股股东派出的代表,拟订的分配方案、融资方案等有可能损害到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致使小股东“用脚投票”(即当公司绩效甚差时,股东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出售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引起股价下跌,招致敌意接管,该公司的董事、经理将被撤换);机制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上市公司经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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