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2016课件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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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册-2016课件讲解

656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手册2016版 文化管理学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节选)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管理文件(节选) 一、教务管理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试行)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学务管理规定 评优等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院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中国传媒大学学年学分制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年学分制是既规定修业年限,同时又以学计量学生在规定学年中完成的学习量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为保证学年学分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学制与专业 第三条 学制是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系统、课程和学习年限的一种框架规定,是学校安排学分学时和制定培养方案的依据。我校学年学分制下本科专业标准学习年限设置为4年,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 第四条 略。 第三章 学分与学时 第五条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量单位,是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评价学生是否完成学业的主要指标。学分与所授课时相对应,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六条 学分计算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课程教学每16课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32课时计1学分); 小学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根据实践的阶段和内容不同,每1或2周计一学分。 第七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不低于(含)160学分。专转本学生学分另行规定。 第四章 培养方案(略) 第五章 选课与修读(略) 第六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条 正式注册的本校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考试合格,所修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经教务审核,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在标准学习年限结束时,未达到毕业规定的最低总学分者,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最高年限内继续修读,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时间算起。在校学习中途退学者,学习满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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