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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 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 企业范围 国内生产并销售 经营性使用 国内生产全部出口的按进出口规定(《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有营业执照 分装企业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的监管对象 产品范围 具有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或卫计委指定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第二部分 国家食药总局主管全国范围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食药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县级食药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 (五)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的职责 第二部分 截止到2014年10月底,我省共有食品添加剂获证企业397家,其中,复配添加剂获证企业近100家,单体产品基本涵盖23类功能类别,涌现了诸如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哥兰比亚营养品(苏州)有限公司等在行业内有巨大影响力的生产企业。 我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概况 第二部分 1、我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并最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2、目前,我省仍处于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期。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 线上企业端口(目前仍使用省质监局端口): 30:8080/web/index.jsp 线下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305办公室 3、详细办事指南请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服务大厅”中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我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简明指南 第二部分 Thank You! * * (一)食品添加剂监管协调机构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0年2月6日成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5个部门参加。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地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等。 * (二)食品添加剂监管部门 1. 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负责组织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2. 食药部门等 食药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等职能。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包括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 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 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保管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是否采购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实施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监测和抽查,核实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是食品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行业管理,制订产业发展政策,指导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如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添加工艺”等被列为淘汰类。 *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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