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说明会(商大).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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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申报要求 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 限额申报 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限额申报 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 限额申报 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自由申报 时间节点要求 (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青年、一般、重点) 6月25日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上报申请书一份及电子版(发至邮箱:lichunyang@),由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务必按时上交材料。 2. 6月28日科技处向教师反馈专家评审意见,请入围教师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3. 7月1日,将正式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科技管理处,电子版文档(含zip文件和word文件)发到邮箱:lichunyang@。 时间节点要求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点) 自由申报; 因本年度科委不再组织形式审查、技术审查、受理环节,项目提交后直接进入筛选、评审环节。 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电子文件:请申请者自行下载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电子文件保存;并提交至科技处李春阳邮箱:lichunyang@ 纸质文件:暂不提交。待确定立项后,再打印提交。     天津市科技计划是根据天津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由天津市科委组织安排的、以市财政资金支持、以项目形式实施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以及相关的其它科学技术活动。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科技计划体系为“3+3”科技计划体系,即3类主体计划和3类辅助计划。 * 3类主体计划: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产业发展计划 3类辅助计划:   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 科技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人才引进与科技合作计划 主题计划一、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 围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注重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注重与产业链的衔接。(又称“自然科学基金”) 由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三部分组成。 该计划由基础处负责。 *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创新研究的能力。 资助对象为高校和科研院所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 计划由每年支持每年15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6万元。 资助方式为拨款补助。 青年基金项目 * 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主要成果,培养创新型人才。 资助对象主要为高校和科研院所60岁以下的教学科研人员。 每年支持15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 另100项主要支持从高校选派到区县和企业服务的科技特派员等。 资助方式为拨款补助。 一般项目 * 系统研究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方法和关键技术,为科技支撑计划提供技术成果。 资助对象为各类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每年支持100项,资助强度一般为20万元。 围绕领军人才培养、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实施的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可适当增加资助额度。 资助方式为拨款补助。 重点项目 主题计划二、 科技支撑计划 由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工程)组成。 该计划项目按领域分类,由高新处、生物医药处、农村处、社会发展处四个业务处负责。 *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产学研结合,为产业优化升级、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资助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应用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每年资助100项,资助强度分为30、50、75、100万元,需配套或自筹。 网上申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6/platform/) 重点项目 2011年开始启动备选项目库管理。 2012-2014年,根据需求和指南补充备选项目库。 业务处从备选项目库中按照立项数150%的比例推荐出库项目,每年只推荐一次。 计划处查重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业务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立项建议。 * 包括重大科技专项(12个方向)、重大科技工程(8个方向)。 项目根据需要公开征集或定向组织。 专项和工程项目按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管理,每项资助经费超过100万元。 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企业;示范工程项目原则上以应用主体为第一申报单位。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研发成果须在天津市实施转化产业化。 重大项目 2012年起实施的12个重大科技专项: 1. 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处) 2. 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处) 3. 风力发电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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