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食人行为剖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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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食人行为剖析

中国古代食人行为剖析 食人的动机有很多,在中国古代食人行为常与惩罚罪行有关。罪犯被共开处死后,他们的尸体要示众,并被分食。人们不仅把人肉作为食物和药品,也以在公开场合食用来表达仇恨、报复,或表明忠诚。 例如《史记·殷本纪》记载,殷商王朝的末代帝王子受辛任用九侯、鄂侯、姬昌做辅助天子,掌握军政大权的三公。九候有一个美丽的女儿,他把她送给了子受辛。九候的女儿不善于承仰颜色,子受辛就把她们父女杀了,并剁成肉酱。鄂侯据理力争,也被斩杀以后熏成肉干。姬昌听到消息,叹了一口气,于是子受辛又把姬昌逮捕,囚禁在羑里(河南汤阴)。子受辛还把他的儿子姬考处决,做成肉羹给姬昌吃,姬昌为了表示对子受辛忠诚,只好吃掉。前者时惩罚,而后者是一种忠诚的表现。 用食人来表示忠诚的最好例子是乐羊。战国时代,魏王国的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在中山国为人质。中山国国君将乐羊的儿子活活煮死,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知道羹是什么做的,但他还是喝了下去。这一行为受到魏国人的广泛赞扬,因为他们的将军把对于国家的责任置于作为父亲的义务之上。与此相同的就是前面我们介绍的,姬昌为了表示对子受辛忠诚,吃掉了自己儿子做的肉羹。 对于反叛者、拒不归降者或威胁其权威者,历代统治者是毫不手软的,因为这一类的惩罚既有惩处之意,又含有警告他人的震慑作用。在很多场合下,封建统治者利用食人作为压制反对派、加强或稳定其政权基础的一种有效武器。 在中国古代叛国通敌不论真假,都要被处死。对于叛国通敌的惩罚有时不仅限于处死,而且到了污辱尸体的程度。叛国通敌者常被切碎腌制,以便以后食用。统治者希望通过野蛮的食人作为手段,达到制止造反的效果。如:公元前六八二年,南宫万杀了宋王国的国君和华督。南宫万的反对者们另立了国君,南宫万被迫与同伙猛获逃出宋王国。南宫万到了陈王国,猛获逃到了卫王国。不久,宋人要求卫王国把猛获交还来宋王国,以惩罚他的叛国之罪。卫王国开始拒绝了这一要求,但为了国家利益,最终还是把猛获交还给了宋王国。同样的要求宋王国也向陈王国提出,即交还南宫万。陈国人雇了一个女人把南宫万灌醉,趁南宫百酒醉不醒,用犀牛皮包裹起来,交还给了宋王国。据《左传》的记载,宋人皆醢之,即南宫万和猛获都被切碎做成肉酱被人分食。但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宋人醢万也。即只把南宫万一人切碎做成肉酱。 《史记·黥布列传》记载,公元前一九六年夏,刘邦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杀死,切碎作成肉酱,并把这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 在王莽的新王朝末年,他的反对者打倒了这个汉王朝的篡位者,并把他分尸以施行报复。传莽首诣更始,县(悬)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王莽政权崩溃后,人们割了他的头,挂在宛城的闹市。人们提起其头打,还将其舌头切了分吃。 南朝宋刘劭的助手张超之在守卫京城皇宫的战斗中失利,最后被乱兵所杀。惩罚的方法极为残酷:剖腹刳心,脔割其肉,诸将生啖之,焚其头骨。 南梁武将侯景及其副将王伟叛乱,被梁王朝大军击败。侯景死后,王僧辩剁下侯景的双手送给齐文宣。王僧辩还在侯景的腹中放了五斗盐,以防腐烂。侯景的尸体运抵建康(今南京)后,人们把他的尸体切成碎块煮成汤(羹)。侯景的妻子凓阳公主是梁朝武后的孙女,也被民众杀而食之。仇人们把侯景的骨髓烧成灰,并和着酒饮用。而王伟被囚并解往江陵,被梁朝的民众放在炉中烤熟食用。 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国王陈霸先杀了父亲,而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陈国的隋军。陈国兵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陈霸先的尸体,焚烧了他的尸骨,并为了发泄仇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 隋王朝皇帝杨广以不忠的罪名逮捕了斛斯政,并把他肢解烘烤,制成食物。杨广要斛斯政的同僚们吃他的肉,有的吃得比自己所得的一份还多,有的则不肯吃。吃得多的人因此而受到褒扬,并受赐大量的贵重赏物。在那个时代,受命食用人肉,通常被认为是下级向上级表示忠心的行为。换句话说,不忠的官员要被诛杀并被同僚所食用,不仅是因为这是他应得的惩罚,也是别人对他报复或仇恨的表达。 公元六一七年,薛举占据了陕西、甘肃一代的广大地区。六一八年,其子薛仁果俘获了著名文人庾信之子庾立,但他拒不承认薛举政权的合法性。由于这一不愿归顺、誓不效忠的行为,庾立被炙烤而死。他的肉被切成小块,分给薛仁果手下的士兵食用。 隋朝末年,张金称被俘,并因叛逆罪被处死。他的头和脚均被砍下来,挂在木柱上示众,身体的其余部分被陈尸闹市。所有恨他的人,都可以分享他的肉。 李隆基在位时,宦官杨思勖杀了受贿的牛仙童。李隆基对这个腐败的官员大怒,降旨殊杀他。根据惯例,这样的官员应该以最残酷的方式杀头。《旧唐书》非常生动地描述了行刑的过程:内给事牛仙童使幽州,受张守珪厚赂。玄宗怒,命思勖杀之。思勖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杨国忠是李隆基的宠妃杨玉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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