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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协议范本
伙协议范本
篇一:分伙协议
分伙协议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甲方与乙方在2013年合伙修建卓尼县卫东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修建合作社总投资639828.30元(陆拾三万玖仟捌佰贰拾捌元三角整)。其中甲方共投资现金429825.3元(肆拾贰万玖仟捌佰贰拾捌元三角整)。乙方共投资21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其中投资现金118500元(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自己土地6.1亩,按当时的土地每亩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的价格购买,土地购买总价为91500元(玖万壹仟伍佰元整)。现由于经营景气不佳,乙方将合作社的全部股份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一次性退款给乙方21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补偿80000元(捌万元整),共退款、补偿乙方290000元(贰拾玖万元整)。从此,卓尼县卫东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一切产权、土地、房产、经营和法律问题都与乙方无关。所有产权、土地、房产、经营都属于甲方一人,与任何人无关。
卓尼县卫东养殖专业合作社总面积为20亩,其中乙方种植1.5亩树苗,三年后土地归甲方所有。
乙方为卓尼县卫东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双联贷款两年。
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分伙协议,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果时,提请法院裁决。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自愿签订,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处于200%的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缺一无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签约地点:卓尼县卫东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
签约时间: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篇二:合伙协议范本()
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
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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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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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的出资。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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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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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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