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合同样本1.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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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合同样本1

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造价咨询等级: 甲级 xxxxxxxx    合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 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类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0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山西路支行   帐  号:               帐  号:088380201082141257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10009   电  话:               电  话:025  传  真:               传  真:025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合同法,招标法,建筑法,工程造价执行xxx省及xxx市的计价办法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投标报价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7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 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按标底价的2.0‰收取。 支付时间:在咨询人出具咨询报告一周内付清。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 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酬金,按  / 汇率计付(含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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