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个贷操作几点建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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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个贷操作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个贷操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各支行: 为使我行个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对全辖个贷在日常审查、审批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并结合近期总分行下发的最新文件,现对个贷规范化操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抵押物权证办理、解押及权证检查 1、办理抵押登记时,该笔业务的调查人员不得参与办理该笔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2、一手房按揭贷款经营行应在房产转移登记之后三个月内申请将抵押预登记变更为正式抵押登记,办妥正式抵押登记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房产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3、借款人结清抵押物所担保的农业银行信用后,客户部门根据会计部门提供的还款凭证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才可以办理抵押物的解押手续。抵押房产所有权人及抵押房产共有权人领取他项权证时须同时到场,并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贷款还款凭证及经营行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件,并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薄领取人栏签字;4、他项权证出库时,运营管理部门经办人、注销登记手续经办人应在登记簿上登记并签字;5、抵(质)押有价单证或权属证书入库后,运营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对或检查(客户部门至少每半年参与一次),确保有价单证或权属证书的安全与完整。 注意事项:对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抵押物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须注意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规定,在可以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时一定要及时进行登记。 二、贷后检查及档案移交 1、做好定期检查,及时化解业务风险。对采取分期还款方式个贷业务,实行逾期催收,不要求固定的贷后检查频次;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个人贷款,在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条件下,不要求固定的贷后检查频率;对低信用风险个贷业务,由经营行根据需要确定检查频率,重点关注抵质押物情况;对其他个贷业务,以经营行为单位、近三年新增贷款不良率超过2%的个贷业务产品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2、原则上,经营行按季至少对辖内单笔个人信贷业务或合作机构进行日常检查一次,二级分行每半年至少组织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应在季(半年、年)后20日内完成,并形成详细的检查报告,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提出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定期检查的大额消费贷款限于单笔30万元(含)以上。 3、经营行每季度应对上季度所办抵押(预)登记的及时性、真实性至少抽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经营行应每半年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借款人还款状况、还款能力变化及抵押物状况。发现风险的应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防范措施。 4、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个贷业务,经营行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保留用途证明材料,在贷款资金支付后一个月内向农业银行告知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CMS档案系统。 5、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一次性还本的贷款,至少每半年贷后检查一次,对分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催收检查制度。客户经理应按照个贷基本规程规定进行实地贷后检查。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中应结合借款人的风险预警信号,有针对性地了解客户风险状况;若发现风险信号应立即进行跟踪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提前化解风险。客户经理按照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后,在CMS中录入检查信息。对于最高额可循环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和收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担保物变现能力明显下降影响偿还能力等情况,经有权人同意,可冻结、调减、终止部分或全部最高额可循环贷款额度。 6、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 三、收入证明问题(尽职调查文件对该操作有详尽说明) 收入证明的基本形式: 1、收入证明书。工薪人士可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书(ABC(2007)5006-6),需加盖单位公章。自雇人士可自行声明收入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其他客观证明。 2、收入流水。工薪人士可提供近一年之内不少于连续三个月的代发工资的银行卡对账单或代发工资的存折明细。自雇人士可提供其本人或经营实体不短于近半年的银行对账单。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可提供近一年之内不少于连续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调查人员应根据缴存比例推算借款人月均收入。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借款人可提供近一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调查人员可根据纳税比例推算借款人月均收入。 5、投资经营收入证明。借款人可提供近一年之内所持有的企业股权证明(须经工商登记)和企业净资产证明,以及近两年之内股东分红证明。调查人员可根据股东分红稳定性及可预期性推算借款人月均收入。 在以上收入证明中,(一)至(四)项不能累加。第(五)项收入证明与前四项来源于不同的企业的,可以与前四项之一累加。 另外,借款人及配偶除自住住房外还拥有用于出租的房产的,可提供用于出租的房屋权利证书、租赁合同。调查人员可根据同等地段、同等类型的房屋租赁价格,调查判断租金收入的合理性,并结合空置率等因素适当折算后(折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90%)作为借款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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