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运动队管理规定及办法(修订)南京工业大学运动队管理规定及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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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运动队管理规定及办法(修订)南京工业大学运动队管理规定及办法(修订)

南京工业大学运动队管理规定及办法(修订) 南工校体【2009】1号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使我校体育运动队的管理工作能符合国家教育部与江苏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的知名度,为学校争光,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凝聚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参照教育部与江苏省教育厅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评估条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运动队的组织领导 由学校主管领导与体育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纪委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学院的领导,组成学校体育工作运动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运动队的组织领导、招生、日常管理与训练等工作。 二、运动队的建设 1、学校运动队分三个层次进行建设。第一层次是组建具有全国乃至世界水平的运动队;第二层次定位为群众基础广泛,深受学生欢迎,影响力较大的一些运动项目;第三层次是以俱乐部模式为主,由学生自己组织,体育部教师参与辅导的一些运动项目代表队。学校目前布点大学生高水平运动队为垒球队、棒球队、田径队、篮球队;常设舞龙舞狮队;并计划在条件成熟时,分步骤实施定向越野、健美操、足球队等其他项目运动队的组建工作。 2、省运会年,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在各项目预赛开始前,可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全面组建省运会所设项目的运动队,为获得“校长杯”奠定基础。 三、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规定 1、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招收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通过学校考评测试小组的面试测验。 2、学校考评测试小组由体育部、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等相关人员组成。 3、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招生应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与发展状况,并参照各队教练员的意见侧重选拔;由考评测试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招生计划并组织录取工作。 四、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学位管理规定 1、高水平运动员是指: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国家当年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二级(含二级)以上的等级运动员,且进校后成为学校运动队正式队员的学生。 2、鉴于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基础较为薄弱及担负着学习、训练与比赛的双重任务等原因,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程学习和体育训练比赛作如下规定: (1)因参加全国比赛和集训,或参加省比赛并获得前3名,正常学习受到影响的运动员的学科考试成绩=考试成绩(50%)+训练比赛成绩(50%); (2)因参加省比赛和集训并获得省比赛前4—8名或市比赛前3名,正常学习受到影响的运动员的学科考试成绩=考试成绩(60%)+训练比赛成绩(40%); (3)参加市比赛并获得前4—8名的运动员的学科考试成绩=考试成绩(70%)+训练比赛成绩(30%); 训练比赛成绩由训练成绩(40%)+比赛成绩(60%)组成,训练成绩的考核办法按本规定第五项,第5条(4)款执行;比赛成绩设立权重,主力队员的权重系数为1,替补队员的权重系数为0.9。每学期期末体育部根据队员该学期的训练和比赛情况,将训练比赛成绩和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确认各门课程成绩。 3、因外出训练、比赛所耽误影响较大的课程,经教务处同意可组织有关学院补课、辅导或办理缓考等,为运动员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4、在规定年限内获准毕业,但因文化课(CET、计算机、补考累计学分)原因而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高水平运动员,如其具备入校后比赛成绩达到国家运动健将,获得世界、全国性、省级比赛前八名或累计2次以上获得市级比赛前三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体育部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处报呈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讨论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五、高水平运动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有关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竞赛水平及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优秀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达到延长优秀运动员的使用时间,特制定本意见: (一)高水平运动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积极参加体育训练,踊跃代表我校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 (l)集体项目(球队等)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8名,或江苏省大学生比赛前3面,或南京市大学生比赛第一名,并为主力队员。 (2)个人项目如田径等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8名,或江苏省大学生比赛前3面,或南京市大学生比赛第一名,并达到国家健将运动员标准。 3、刻苦学习,前3学年综合测评应在本专业前15%;英语应达到四级水平以上者优先推荐。 4、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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