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分析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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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分析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区   委、区政府和农林部门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融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市场开拓等服务功能于一体,有效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使农民和专业合作社本身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双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2家,有入社社员3100多人,注册资金2800万元,生产基地面积达万亩,联系带动农户万户,覆盖粮食、水产、畜牧等十大主导产业,初步体现农民合作社“产、供、销”于一体的现代服务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得我区的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服务实力、经营能力、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我区的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区域范围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它的诞生时期不长,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合作社虽然宣布成立,但制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仅仅只是一个装饰,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有的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有的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这样,既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2、社员素质低下,创新能力薄弱。由于合作社社员大多是农民,监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由社员中选举产生的,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有的是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办事,没有长足规划,遇到困难束手无策,“等、靠、要”思想严重,事事都依赖于依托部门指导,导致合作社缺乏规范化管理。同时,一些农民自律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较弱,市场行情好时,单方撕毁合同,自行销售农产品,导致合作社自身服务能力弱,在通过联合与合作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上,合作社发展缓慢。   3、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自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以来,农民拥有了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种什么,怎么种,如何销售”都是农民自己说了算,农民由此养成独立生产的习惯,组织、合作意识淡薄。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更谈不上按照国际、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组织生产,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目的,带动能力也不强。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环境不够宽松。农业是一个承受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弱质产业。国家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了优惠政策,给予信贷扶持,但贷款额度极其有限,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合作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虽比单家单户强,但由于规模小,实际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不强。农户作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是相对的弱者,积累财富手段单一,难度很大,况且他们还没有从合作社中得到很多实惠。同时,农业本身受气候、市场的双重制约,独门独户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户经营分散,抗风险能力很弱,风险较大,合作社借贷融资困难,难于把产业做强做大。   5、信息服务落后,市场信息不灵。合作社的信息来源和传递绝大多数依靠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提供。农民由于市场需求信息不灵通、掌握信息手段单一,没有先进的手段传递信息,有的为了加强信息服务,只有靠电话联系和通过看报了解,信息反馈迟,使农副产品的种植和销售都存在盲目性。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农业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合作社受城区农贸市场销售有限性和农民消费水平不高的双重制约,农副产品销售难的现象再所难免,增加了农民组建合作社的风险性,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聚合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组织化的主体作用。   XX年以来,各地农产品价格“涨声”一片,但农民却普遍反映他们并未从中得到多少好处。长期以来,农民增产不增收、涨价没收益似乎成了一个走不出的怪圈,原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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