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docVIP

关于进一步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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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1、二〇一一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方案 二〇一一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整顿、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强化对监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促进我省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保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二、督查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9号) 5、《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川建质安发[2006]427号) 6、《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暂行)》(川建发[2008]80号) 三、督查方式 采用总体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1、总体督查: 由站领导带队,监理科及监理行业专家组成督查组,分片区对各市、州执行考评办法的总体情况进行督查。 2、重点督查: 组织监理行业专家重点对震后重建项目集中的市、州及部分执行考评办法问题较多的市、州监理市场进行定期督查。 在此基础上,尤其要对省外入川监理企业、重点监控企业以及违反《四川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监理企业所监理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重点检查。 四、督查时间安排 月份 督查地区 3月 资阳、内江、泸州 4月 遂宁、南充、广安、达州 5月 德阳、绵阳、广元、巴中 6月 眉山、雅安、乐山 7月 甘孜州 8月 攀枝花 9月 自贡、宜宾 10月 阿坝州 11月 成都 12月 凉山州 五、重点督查企业 重点督查企业:省外入川监理企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重点监控企业以及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企业。 六、督查内容 1、总体督查: 1)听取各市州监理主管部门宣贯《四川省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考评办法》的相关情况,听取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行考评办法随机抽检的相关情况。 2)随机抽查2个监理企业的2个在监项目,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监理企业巡检及项目自检情况。 2、重点督查: 1)对执行考评办法滞后或存在较多问题的市州管理部门,重点督查工作整改情况。 2)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的监理企业集中培训,具体帮助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手册,以推动监理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3)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理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省存在有部分建筑施工工地使用超出规范要求的超张拉钢筋,导致钢筋截面面积和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超张拉后的钢筋脆性增加、延性降低,危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我省于2008年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08]29号)对建筑工程按规范使用钢筋作出了要求,起到了一定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建筑钢筋使用和加工行为,坚决杜绝超张拉、伪劣钢筋用于工程施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现一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高度重视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 建筑用钢筋是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之一,使用违规超张拉或冷拔调直加工的钢筋,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筑工程使用钢筋的质量监督管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钢筋加工环节和钢筋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严把钢筋进场验收、检测关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把钢筋进场关,严禁使用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验收和检测: 1、联合验收 (1)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共同对所有进场钢筋联合验收,以上人员对进场钢筋的验收承担验收责任。 (2)联合验收是在原材料进场时,共同检查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品种、规格、进场数量、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应当是原件,复印件必须有保存原件单位的公章、责任人签名、送货的重量和规格、送货日期及联系方式)。 (3)联合验收应形成验收记录,其验收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签字,以便溯源追究责任。 (4)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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