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doc

  1.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2.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3.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作者: ??? 1 总则   1.0.1 为防止石油化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及需扩大装置(设施)界区的改、扩建工程。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石油化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   1.0.3 石油化工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减少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1.0.4 确定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的位置时,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散发特征污染物的主要污染源应远离居住区。   1.0.5 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具体规定   2.0.1 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m,当小于150m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   2.0.2 石油化工企业至零散居民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   2.0.3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设置居住性建筑物,并宜绿化。   表2.0.1 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m)   注:装置分类:一类为排毒系统数较大;二类为排毒系数中等;三类为排毒系数较小;   全封闭式污水处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可减少60%,部分封闭式的可能减少30%;*为二甲基甲酰胺纺丝工艺的卫生防护距离。 附录A 名词解释   A.0.1 卫生防护距离   指正常生产条件下,散发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装置、“三废”处理设施等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A.0.2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或通过低于15m低矮排气筒的排放都属于无组织排放。   A.0.3污染源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厂房等)。   A.0.4 无组织排放源   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厂房等)。   A.0.5 零散居民点    指少数(几户到十几户)零散居民的居住地。   A.0.6 排毒系数   指某种污染物的平均无组排放量与该污染物一次最高容许浓度之比值。   A.0.7 特征污染物   指某装置(设施)的数种污染物中排毒系数最大的污染物。 用词说明   对本标准条文中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一)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这样做,采用“可”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SH3093-1999)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石油化工企业包括炼油、石油化工、合纤、化肥四个行业,属于排放污染物较多的企业,尤其是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种类多、分布广,其中特征污染物硫化氢、挥发酚、胺类、烃类、苯类、丙烯腈、环已烷、氨等给工厂周围居民的人体健康带来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规定,为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在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从石油化工企业多年的经验教训来看,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是非常必要的,如某炼油厂居住区与生产装置仅一路之隔,居民反映强烈,严重地危害了职工和居民的身体健康,现在被迫搬迁,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另外,卫生防护距离制订的过大,也不利于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所以本标准力图制订出一符合我国国情,既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又有利于石化企业发展的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工厂在正常生产状况下由无组织排放源散发的有害物质,对工厂周围的居民健康不致造成危害的最小距离。对于突发性重大事故的污染影响,很难用卫生保护距离的办法来防止,只能采用应急救援措施来解决。   1.0.2 石油化工企业的新建工程和需扩大装置(设施)界区的改扩建工程,由于工程的规模和界区发生变化,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有所增加,对居住区会产生新的影响,所以必须遵守本标准。对于在原装置(设施)界区内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由于是原地改造,且改造后工艺、设备技术必然有所提高,使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减少,对居住区不会造成新的影响,因此一般不考虑修改已存在的卫生防

文档评论(0)

wuyuet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