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十一项制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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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十一项制度政务公开十一项制度

一 、公开审核制度 1、各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其确定需要公开的内容。 2、处(科、室)负责人初审。 3、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并复审。 4、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复审。 5、分管领导复审。 6、主要领导复审。 二、及时公开制度 依据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确定公开时间 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免)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实行长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 结果类事项要在办结后3日内公开。 动态类内容要及时进行变更。 三、议事决策制度 1、各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议,讨论决定近期须公开的内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讨论通过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 3、各级政务公开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而后进行公开。 四、服务承诺制度 各级都要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制定出具体的服务承诺。 五、评议监督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2、政务公开纳入“下评上”的范围,定期开展评议。 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每季度召集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 4、设置意见箱,发放《群众监督评议卡》在“人口计生网”上设置政务公开意见建议或咨询投诉专栏。 六、整改反馈制度 1、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归档,汇总,并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建议汇总表》。 2、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能现场答复的要现场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 3、对群众反映需要公开的共性问题应及时在政(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予以反馈。 4、对署名的意见建议,要在整改落实后填写《群众意见建议汇总表》,及时向群众反馈。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建立政务公开管理档案。 2、要将有关文件、表卡、记录、简报信息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真实、齐全、完整。 3、做到存放有专柜,管理有专人。 八、定期报告制度 1、下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半年向上级报送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年底要报总结。 2、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编发信息,通报工作情况,指导全面工作。 九、指导评估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按照《评估规范》的要求,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排定评估位次,写出评估报告。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3、评估结果要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举报投诉制度 1、市、县、乡必须向社会公布一部以上举报电话和设立一个以上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3、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各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调查处理。 十一、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政务公开单位给于通报批评 (1)政务公开栏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公开内容不齐全、不完整的。(3)动态公开内容未按规定时间公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政务公开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 (1)无政务公开领导组织机构和监督组织的。(2)群众对政务公开满意度较低的。(3)弄虚作假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政务公开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1)未实行政务公开的。(2)公开内容长期未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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