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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网格化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工商局网格化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随着经济的大发展,市场主体数量大幅攀升,交易行为日益复杂,日臻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市场监管更高效、服务更规范。全国工商系统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其中以监管成本低、效率高并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得到了广泛认同。网格化监管是以工商所为实施主体,将所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所有市场主体按地理位置固定到相应的网格,明确网格监管的内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工商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的基本管理机制。简言之,网格化监管就是采用大包干的形式,由监管责任人(包干人)负责包干区域内经营户涉及工商职能的监管与服务。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各级工商部门要将网格化监管作为“两费”停收后,围绕职能的“四个转变”,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先进模式加以推广。 2009年1月,**县工商局下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考核办法》,在全县工商所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时至今日,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得如何、效果怎样?结合当前开展的“三查三看”教育活动,2010年8月12日,本人带领市管股、个私协负责人到**、**两个分局,就“如何有效推进网格化监管”课题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座谈会形式,向基层网格化监管一线人员和分局领导干部,了解目前网格化监管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收集相关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整理如下: 一、网格化监管现状及问题 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在基层调研时的了解,自网格化监管模式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的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合理划分监管区域,制定配套的巡查制度、制定市场巡查计划等,做到了辖区分片、责任到人,并上墙公示。市局为基层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了信息监管平台,监管人员可以随时登录平台,录入、调阅监管信息。网格化监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但还存在网格化监管并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的监管人员对辖区经营户的情况没有做到户数明、底细清;有的市场巡查频次未充分结合辖区市场主体经营特点,巡查内容不全面,有关巡查监管信息也未能全部及时录入计算机;有的监管人员与辖区经营户主动沟通较少。 由上可见,网格化监管模式在一些分局(工商所)仍停留在初始阶段,并未得到全面严格的落实,还没有康健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二、网格化监管问题的成因 造成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不足等主观因素,又有体制转型不到位等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缺乏热情。网格化监管是一种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全新的科学监管模式,是实现“四个转变”的有效载体,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是对传统监管模式的一种变革。但网格化监管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监管人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在调研中发现,少数监管人员对网格化监管的意义认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或畏具网格化监管可能承担更大的监管责任,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心态,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宁可少一事,不愿多干事,宁可听从上级安排,不愿主动行政,往往被动应付,导致网格化监管的各项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工作难以上台阶。 (二)基层人手紧缺,业务能力不够。在基层调研时,普遍反映目前基层人手紧缺的问题,有的基层分局(工商所)连所长在内只有三、四名执法人员,满足不了目前监管市场和服务市场主体的需求。网格化监管标准高、项目多、程序规范,必然占用一定的人力,加上其他工作,基层工商所人手紧缺已成为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与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目前部分基层分局(工商所)的干部平均年龄较高,年轻人少,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中年人在过去的粗放管理模式下,实践经验相对丰富,但工商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对网格化监管认识比较模糊,对网格化监管涉及的主体准入、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管、消费维权等综合型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甚至有人不会操作基本的业务软件,工作效率低。有些年轻人由于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少,业务知识不足,一时还难以独挡一面。 (三)制度保障不够,缺乏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网格化监管是一项全新的监管模式,其推广、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基层干部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外,还要求上级能够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推行网格化监管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县局虽然出台过有关的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制度,但尚未形成全面规范、科学有效、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监督、考核、评价、奖惩机制。 (四)工作千头万序,基层任务偏重。工商部门作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监管领域较宽,工作头绪较多。上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通过逐层传递,最终全部要靠基层分局(工商所)来实施,监管责任压力也随之传递到基层工商所,任务指标逐年递增,基层不堪负重,如新商标注册、经纪人发展任务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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