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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协议书
桩基工程协议书桩基工程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杨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二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陕西龙海建设工程总公司地基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约定的内容,甲方将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素土挤密桩桩基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该工程具体实际情况,双方洽商后达成以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工程
桩基工程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杨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二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陕西龙海建设工程总公司地基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约定的内容,甲方将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素土挤密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该工程具体实际情况,双方洽商后达成以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工程 1-2工程地点:杨凌火车站东侧1-3工程内容:工程冲击成孔素土挤密桩(包括变更为DDC法施工的素土挤密桩)施工图全部内容的施工,直至检测合格,撤离现场并递交竣工资料1-4工程承包范围;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高层公寓楼工程的素土挤密桩工程,桩的施工其中包括:准备机具,进场,机械成孔,移动机组,原材料及半成品运输,筛土,填夯,配合检测单位检测,等全部操作过程.第2条:工程工期2-1开竣工日期:2007年元月5日至2007年2月5日2-2总日历工期:共计30日历天(含检测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等级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施工规范JGJ94-94及DDC法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第4条:合同价款4-1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工程量按陕西省99建筑安装定额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冲击成孔挤密桩,每立方米42元(肆拾贰元).DDC法施工,每立方米43元(肆拾叁元)记取综合费用.(不含水电费,税金)第5条:图纸资料5-1甲方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索取下列资料: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复印件)经城建部门批准盖章的已审施工图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施工场地工程勘察资料5-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开工前7日乙方向甲方递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四份,甲方同监理方和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式四份,在本周周末递交下周进度计划一式四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报验必须与本工程同步进行且不得少于四份.工程完工且通过检测后乙方在7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第6条: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6-1负责将基坑开挖做完,并对基坑底部做碾压处理6-2现场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内.6-3现场道路甲方已经开通,交由乙方使用.6-4甲方负责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乙方正式放线后,及时邀请甲方和建设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验线.6-5双方协助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记录.第7条:乙方负责办理以下事项7-1双方会同建设单位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7-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7-3及时维修施工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7-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7-5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7-6按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7-7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工期不予以顺延.第8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1乙方应在2007年元月2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会同监理应该在7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过甲方代表签认后执行.8-3延期开工.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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