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营销8UG东亚Business.pptVIP

  1. 1、本文档共7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Chapter8 第8章 东亚市场 8.1 东亚市场大环境 8.2 日本的营销环境 8.3 韩国的营销环境 8.1 东亚市场大环境 快速增长的经济 两极分化的市场 正在变化的区域内部分工 区域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 多元化体制之下的分歧 东亚主要国家经济增长速度(%) 2009年东亚主要国家GDP总量与人均GDP 东亚地区分工(雁阵模型) 东亚地区分工(双金字塔模型) 日本主导的东亚分工 ——基于资本和技术转移的分工 中国主导的东亚分工 ——基于加工贸易的分工 东亚合作中的四个主要层次 东盟及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 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8日,初始成员国为五个国家,完整意义上的东盟直到1999年柬埔寨加入始而形成。东盟成立之初首要目标是地区安全,其次才是经济增长。 随着冷战结束,东盟逐渐把合作重点转移到经济领域,并致力于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区域内自由贸易。 目前,东盟10国总面积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76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5062亿美元, 三个“10+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7年12月16日,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吉隆坡举行,此后,每个年度双方都会举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探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对话与合作。 2000年11月25日,在第四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上,朱镕基总理首次提出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想。 2001年11月第五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上,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贸易总额占到全球贸易的13%,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2至2010年),启动并大幅下调关税阶段,自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始,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 第二阶段(2011至2015年),全面建成自贸区阶段,即东盟越、老、柬、缅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亦实现零关税,与此同时,双方实现更广泛深入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 第三阶段(2016年之后),自贸区巩固完善阶段。 中国—东盟自贸区开放市场时间表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了尽快使区域内消费者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好处。根据双方协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2006年,这部分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这部分产品主要是《海关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还包括少量其他章节的产品,主要是: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部分国家椰子油、棕榈油、植物油等也列入其中。在早期收获计划中,中国与泰国先行了一步,于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货物贸易开放时间表 2005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货物贸易协议》规定,除早期收获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外,其余产品分为 “常规贸易商品”、“敏感性商品”和“高敏感性商品”等三个范畴。 没有被列入“敏感性产品”和“高敏感性”项目清单的商品都属于常规贸易项目。从2005年7月1日起,各国政府开始大幅削减这些常规贸易项目的双边贸易关税,到2010年全部取消这些产品的关税。 中国和每个东盟国家被允许列入“敏感性产品”清单的项目最多只有400个。这些“敏感性产品”将从2012年起逐步削减关税,当年减税20%,到2018年,这些项目的关税将减至0到5%之间。各国至多可以保留100个项目作为“高敏感性产品”,但到2015年,这些项目的关税最高不能超过目前的50%。 大米、汽车和一些石化产品将被列入“高敏感性”贸易项目清单,继续置于关税保护之下,但这些项目的双边贸易关税税额也将逐步减少,到2015年将减少50%。我国将把一些钢铁产品作为“敏感性产品”加以保护,而东盟国家则将把糖和植物油等列入“高敏感性”清单。 另外,自由贸易协定允许签署国把部分产品的贸易壁垒延迟到2012年再取消,但每个国家最多只允许有150个可以推迟取消关税贸易项目。 对于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4个相对经济不发达的东盟国家,自由贸易协定将允许它们在取消关税方面的步伐比中国和东盟其他6个国家推后5年以上的时间。 服务贸易开放时间表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07年7月实施。各国以减让表形式列出在服务部门的具体开放承诺。具体承诺是各国在其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承诺基础上,

文档评论(0)

185****76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