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治和市场来看看“7.22 ”《航班规定》.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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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治和市场来看看“7.22 ”《航班规定》   今年7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航班规定》),宣布: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旅客的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发布的时刻精确到完美   笔者在网上读到这个消息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它发布的时刻实在是太精确了,精确到完善无隙的地步!   第一,《航班规定》发布前没几天,那个所谓的“南中国海岛礁争议国际裁决”(以下简称《裁决》)出台,全中国和大半个世界的传媒界注意力都被这个裁决的涵义所吸引,特别是咱13亿同胞更是对此义愤填膺。   在这个国人皆怒火冲天的时刻,极少有内地的评论家会冷静地坐下来对《航班规定》作一番分析研究,看看它的法律依据如何、程序正当性咋样、可能引发的市场互动后果会有哪些。   笔者本人就是这样,明明想立马对此涉及全中国人民切身利益的《航班规定》辨析一下,却忙于参加海内外有关《裁决》的连番辩论,难以静下心来。   第二,《航班规定》发布时刻好到最佳的第二个背景,笔者认为是基于对国际安全态势的精确解读。   《裁决》一出,中国周边的紧张局势陡然升温,针对中国的多国海空军事演习不断展现,中国当然要严阵以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实战演习回应对方的威胁。   可以预期的是,空域管制会越来越频繁,势必影响到民航班次的准时和取消率。   《航班规定》一发布,民航公司以后就减少了一大堆支付的账单。   第三,《航班规定》发布时刻非常准确的第三个背景,笔者认为是对经济走势的精心研判。   国内外绝大多数的严肃学者和投资机构有共识:中国经贸的增长率将慢慢降到中等发达经济体的常态。正如市场分析界所知,民航是对经济景气下滑反应最敏感的领域之一,全行业的利润变稀薄是大势所趋。在此关头出台《航班规定》,就是为把航班延误和取消的食宿成本顺利转移到乘客身上设置下操作脚本。   天下的经营者是同样的心态,笔者若干年前乘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班机由加州来香港,全程十多个小时,竟然不提供正餐,只有小袋零食。   我向服务人员抱怨,他们很尴尬地回答:“这是公司运营艰难关头减少成本的决定,真叫我们丢人。你们应该向公司高层书面投诉,咱雇员提建议,比不上你们旅客讲话管用!”   读者你看,本人虽然也是《航班规定》实施后的利益受损者之一,却能设身处地为国内民航业着想,真不愧是“身在江海,心驰魏阙”!   站在亿万普通旅客的位置上看   不过,若是站在国内亿万普通旅客多年实际经历的角度,《航班规定》里那个看起来颇有道理的关键分界线――航空公司为延误和取消导致的住宿费用买单还是拒买单――就顿然变得很不靠谱了:延误和取消,是源于航空公司自身运作的原因还是非自身的原因?   假如要使这个分界线客观公正,就得有一连串的制度性和技术性的要素作保障。   笔者借此提出建议:最最要害的,是一切被航空公司说成是非自身原因的――“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都必须由跟航空公司毫无利益关系的独立第三方公开发布并确认,旅客及其代理机构有常规的渠道验证。   比如“突发事件”是啥?哪个执法部门界定的?   比如“空中交通管制”,哪个国防机构通过什么方式发布的,涉及的时段和空域划定在哪里?   这类信息必须是公开透明的。如果因为这些发生争议,必须在技术举证的基础上,经过“消费者权益纠纷争端”的法律调解程序,达到公正无偏。   如果缺乏这些要害的制度性和技术性的环节作保障,可以预期的是,从《航班规定》实施之日起,中国内地航班延误和取消,将越来越是“航空公司自身运作之外”的原因造成的,“自身运作的原因”之比例将迅速下降,接近于零。   阁下若是不信,可以马上去国内任何一个大机场,问问那些普通旅客,他们在过去的三四年内,遇到过多少次“因天气原因而延误或取消航班”的倒霉事,即便当地天气并不是糟糕到民航必须晚飞或停飞的程度。   “天气不好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阁下大概也听说过这句顺口溜吧?   而且,《航班规定》里那句话的最后是“等非航空公司原因”,这一个“等”字,更是天才之笔,把“筐”变成几乎是深不可测、无边无际。   法律专家不应该在此缺席   从程序公正的角度来看,《航班规定》也是可圈可点的。   上文提及的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做法,是该经营方的“家规”,并不是所有美国航空公司必须遵行的“行业规定”。换句话说,别的美国航空公司能够借此机会向旅客提供更好的餐饮而抢走美联航的生意。事实也确实如此,笔者后来乘坐美联航的亚洲航班,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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