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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督导组工作职责
2、督导工作步骤
3、督导工作要求
4、督导组单位和人员分组情况
督导组工作职责
督导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职责是:
1、传达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示范带头情况,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4、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督促解决;
6、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督导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集中学习培训。督导组成员参加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工作培训会议,与所督导单位参会领导进行前期沟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
2、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培训会后,督导组根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并报县委活动办公室和联络组。根据提供的讲话通稿,结合所督导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督导组组长在所督导单位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通知所督导单位准备活动实施方案、单位主要领导(党员)在动员大会上讲话稿等有关材料。
3、收集有关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分别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有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对口报活动办督导组。
4、审阅所督导单位活动方案。重点对所督导单位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督导组组长及时与所督导单位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商定督导组进驻时间、动员大会召开时间等事宜。督导组联络员向所督导单位提供民主评议样表。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欢迎他们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集中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5、与单位主要领导(党员)商定启动部署工作。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的主要领导(党员)商定督导工作方案和召开动员大会等事宜。审定单位主要领导(党员)讲话稿。单位主要领导(党员)讲话稿和督导组组长讲话稿相互征求意见。
6、了解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听取所督导单位的情况汇报,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安排,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所督导单位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引导,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手机负面信息管控和舆论引导。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1、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主持,单位主要领导(党员)作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提出有关要求。督导组全程参加。如所督导单位有两个同时召开动员大会,督导组可分两个组,分别由组长、副组长带队并讲话。
乡镇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乡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乡镇所属单位负责人、正科级老同志和近5年退出领导岗位的副科级老同志、不在上述人员范围内的“两代表一委员”及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县直单位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党员干部群众代表。
“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人数可按不多于参会人员总数的20%掌握。人数不足50人的单位,全体党员参加。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主要领导(党员)商定。
动员大会期间,督导组须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对从本单位调出任职不满1年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单位督导组。民主评议表由县委督导组回收汇总,所督导单位派员配合。评议情况要向所督导单位主要领导(党员)反馈。
2、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单位动员大会后,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乡镇、县直谈话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正科级老同志。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乡镇、县直主要领导(党员)商定。谈话口径为:请对科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谈谈科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村(社区)负责同志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组内人员和谈话时间,提前发放谈话预告,请谈话对象做好准备。所督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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