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运期间培训管理考核办数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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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机电站、炼化及配套业务停运期间 培训工作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第二稿) 为切实做好燃机电站、炼化及配套业务停运期间培训工作,实现“强基础、补短板、提素质”和员工队伍不乱、人心不散的培训工作目标,结合《塔西南燃机电站、炼化及配套业务停运期间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和《塔西南公司2015年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管理办法》,制定停运期间培训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正向引导,持续改进的原则。 2、坚持分层考核,强化责任的原则。 3、坚持培训过程和效果并重的原则。 4、坚持考核结果与业绩奖金挂钩的原则。 5、坚持合理拉开单位考核分值的原则。 二、考核细则 根据《塔西南公司2015年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管理办法》和停运单位业绩合同,考核分为培训工作效果评价和员工管理模块,考核分为基准分值和考核分值。 (一)培训工作效果评价 考核基准分值:120分。停运单位能基本按照《塔西南燃机电站、炼化及配套业务停运期间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司培训督导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出现群体性稳定事件和较大安全事故,考核基准分120分。 1、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1)单位成立培训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加0.2分;无机构扣0.2分,未履行职责扣0.1分。 (2)单位明确负责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0.2分,列入月度、季度、年度个人、部门业绩考核内容,加0.2分;无明确的工作人员、未列入考核内容扣0.1分。 (3)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与培训计划、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考核加0.2分;未参与扣0.1分。 (4)坚持培训督导,成立培训工作督导组,单位领导带队进行日督导考核,有督导工作记录和改进意见,加0.5分;未督导扣0.1分,无记录和改进意见扣0.2分。 2、培训实施考核 (1)计划制定。制定针对性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培训计划,加0.5分;无计划口0.2分,针对性不强、主题不突出扣0.2分。 (3)应培率。员工应培率(实际到训人员/应参训人员*100%)大于95%,加0.5分;每低5%,扣0.2分。 (4)严格管理。工作日组织培训,日培训时间6小时;日有效培训时间不少于2/3;培训人员非正常缺员或请假不多于3%;培训课堂管理规范有序、员工精神面貌良好、主动参与培训互动,加1分;否则,扣0.3分/项。 (5)培训师。建立单位、车间两级培训师,基本覆盖单位主要工种,培训满意率达85%以上,加0.5分;无培训师队伍、培训满意率低于70%,扣0.2分。 (6)公示制度。上班人员、培训人员、出勤状况、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师、培训评估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加0.2分,未及时公示的扣0.2分,员工有异议未及时答复或改进扣0.5分。 (7)基础管理。培训签到表、考勤、请销假记录、效果评估记录等相关资料规范管理,加0.5分;相关资料不全、不实扣0.5分。 3、培训效果评估与绩效挂钩 (1)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停运期间专项培训管理考核办法,加0.2分;建立单位、车间、班组、员工考核机制,加0.5分;无考核办法扣0.2分,未有效考核扣0.2分。 (2)考核效果评估。员工对考核结果满意度大于85%,加0.5分;员工考核未公示、有异议未有效疏导或改进扣0.5分;业绩分没有正态分布或没有合理拉开差距,扣0.5分。 (3)培训综合效果评估。每月对授课培训师培训效果、学员学习效果、培训组织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引导培训工作持续改进,加1.5分;未开展评估或针对评估中发现的以及公司督导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未持续改进扣1分。 4、强基础、补短板考核 (1)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和操作卡。修订完善效果明显,加2分;未开展扣2分,效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扣1-2分。 (2)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岗位技能和HSK、MHK等学习考试,加0.5分。 5、关键事件考核 公司督导组结合培训管理过程中的新闻宣传、员工管理、培训实施以及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人员合理流动等关键事件予以考核,加减分0.1-0.5分。 (二)员工管理考核 考核基准分值:125分。停运单位能基本按照《塔西南燃机电站、炼化及配套业务停运期间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司培训督导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出现群体性稳定事件、非法宗教活动,考核基准分125分。 1、思想疏导。针对员工思想状态,针对性地组织思想疏导等工作,建立常态机制,加1分;未开展或效果不明显减0.5分。 2、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公司劳动人事等相关制度,加1分,未执行扣0.5分。 3、员工稳定。及时掌握并上报员工非正常状态,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加2分;否则,扣1分/次。 4、员工出现群体、越级上访或群体性罢训、消极抵制培训扣5分/次.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扣5分/人次或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周期。公司停运单位培训工作督导组在日常督导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和信息,按季度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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