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岗位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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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B/KY03-02-2005 劳动人事部岗位工作标准 2005-12-01发布 2006-01-01实施 贵州开磷矿业总公司      发布 目 录 一、劳动人事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2 二、劳动人事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1)…………………………6 三、劳动人事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2)………………………10 四、劳动人事部工资管理岗位工作标准……………………………15 五、劳动人事部劳动力管理岗位工作标准…………………………19 六、劳动人事部总公司机关劳资岗位工作标准……………………23 七、劳动人事部内部劳动力市场工资管理岗位工作标准…………27 八、劳动人事部内部劳动力市场人事管理岗位工作标准…………31 九、劳动人事部内部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岗位工作标准…………35 十、劳动人事部内部劳动力市场职工培训岗位工作标准…………38 十一、劳动人事部内退党支部、工会党群岗位工作标准…………42 贵州开磷矿业总公司工作标准 QZB/KY03-02-01-2005 劳动人事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1.目的 本标准意在通过劳动人事部部长岗位的工作任务、职责权限、程序、考核办法等,规范岗位管理,达到建立标准的岗位考核评价体系的目的。 2.职责权限 2.1职责 2.1.1管好部门下属员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2.1.2负责贯彻落实开磷公司相关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险规章,结合矿业总公司实际组织具体实施。 2.1.3负责组织实施开磷公司人力发展规划,并按规划开发和配置人力资源,保证总公司生产经营对用工的需要。 2.1.4负责按权限签发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等方面文件、报表。 2.1.5负责组织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2权限 2.2.1有对副部长的考核和奖惩权,有对副部长聘任和解除聘任的建议权。 2.2.2有依照规章制度对部门员工进行考核、奖惩、聘任和解除聘任的权利。 2.2.3有依照规定对各单位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奖惩权和对主要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权。 2.2.4有辞职的权利。 3.上岗条件 按照矿业总公司对机关人员要求的基本上岗条件执行。 4.工作程序 4.1接受部门员工职责范围内工作汇报并就相关请示作出答复。 4.2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直接向矿业总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请示。 4.3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总公司主要领导汇报请示。 4.4接受向矿业总公司领导的指示并进行落实。 5.工作内容及质量期限要求 5.1督促副部长完成分管业务的内容、质量、期限等主要工作。 5.2检查部门员工按岗位工作内容、质量、期限要求完成工作。 5.3按要求时限完成矿业总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6.协调配合要求 6.1配合矿业总公司企管部部长,抓好工资总额的审定和执行,确保矿业总公司工资总额不突破。 6.2与开磷公司人事部、财务部矿山分部协调配合,做好社会保险、企业年金核缴工作。 6.3与矿业总公司各单位和部室协调配合做好相关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4与地方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涉及到矿业总公司劳动用工各项工作。 7.信息传递方式 7.1向矿业总公司领导批阅的各项请示、报告均通过内部办公网络规定程序进行传递,重要问题当面汇报。 7.2部门建议意见、联系单回复、起草文件审核均通过内部内部办公网络规定程 序进行传递。 7.3向开磷公司人事部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资均通过开磷公司内部网络进行。 8.考核办法 8.1由矿业总公司分管领导按照本岗位工作内容、质量、期限要求,根据《劳动人事管理规则》规定程序进行考核。 8.2月度考核:按矿业总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月工作计划考核规定执行。 8.3年度考核:按矿业总公司领导干部主要工作任务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矿业总公司由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矿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起草和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开贵; 本标准审核人:马开贵; 贵州开磷矿业总公司工作标准 QZB/KY03-02-02-2005 劳动人事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1) 1.目的 本标准意在通过明确劳动人事部副部长岗位的工作任务、职责权限、程序、考核办法等,规范岗位管理,达到建立标准的岗位考核评价体系的目的。 2.职责及权限 2.1.职责 2.1.1.协助部长管好部门下属员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2.1.2.完成部长安排的工作。 2.1.3.督促指导部门员工和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劳动人事业务规范及相关政策,研究系统内部业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1.4.负责总公司劳动人事日常业务工作,按管理程序处理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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