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八章 行政机关的监督 主 讲:朱 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高级技能专业教师高级汽车维修工考评员 第一节 行政监督概述 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按照行政学对于行政组织的相关研究,整理、编排这些行政组织并使其呈现出特有结构的原则有三:精简、统一、效能。 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 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监督程序的法定性。 行政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指行政监督活动所针对的组织或个人。 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 行政机关 政府公务人员 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任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行政监督的范围有两种划分方法: 按照政府基本职能划分的行政监督范围。 按照政府运行职能划分的行政监督范围。 行政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 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 上级行政机关 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 行政监察机关 审计机关。 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 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因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法律义务:一是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不得失职和违背公共利益。如有违上述法律义务或承担赔付性法律责任或承担惩罚性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行政法律责任是实现社会秩序的保障。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权力滥用的约束力量。 法律责任的形式 法律责任的作用 第二节 层级监督 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又称“政府监督”,包括国务院对地方各级政府的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上级地方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监督等。 政府监督的范围依据政府职权而划定。有怎样的职权,政府监督就有怎样的范围。包括:下级政府的建章立制情况、法律执行情况、行政决策活动、财政收入支出情况、人员任免奖罚情况等。 政府监督的方式 1 2 3 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 4 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审查 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改变或撤销 政府监督的方式多种多样。除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外,还包括改变或撤销、文件备案、文件清理与审查、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等。 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的监督 监督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6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 主管监督的范围根据部门职权而划定。政府部门有怎样的职权,主管监督就有怎样的范围。 包括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改变或撤销、文件备案外,主管监督还包括现场检查、案卷评查、向具体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进行调查、就有关重点问题组织调查等。 监督范围 监督方式 我国层级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 1 2 3 监督端口的前移 监督主体的公务合作 法律制度的完善 4 提高保障水平 第三节 行政监察制度 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主要有三:即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主要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力 检查权 调查权 建议权 决定权 行政监察的原则与程序 行政监察的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和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应当依靠群众,建立举报制度,保障公民的控告和检举权。 行政监察机关及其领导体制 行政监察机关是政府系统设置的专司行政监督的职能机关。 国家监察部 地方行政监察机关 行政监察机关的派出机构 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除国家监察部外,我国其他行政监察机关实施双重领导体制,即国家监察部受国务院领导,地方行政监察机关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 我国行政监察的主要制度 廉政监督的内容: 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 行政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