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项税纳税遵从提醒(查帐征收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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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年度申报 遵从提示手册 (查账征收企业适用) 二零一二年二月目录 一、申报程序提示 ………………………………………………………………………3 二、申报表填报提示……………………………………………………………………. 5 三、重点事项提示 ………………………………………………………………………9 (一)收入的确认应完整、及时…………………………………………………. 9 (二)税前扣除项目的确认应真实、相关、合理……………………………….10 四、年度最新政策………………………………………………………………………13 附录:专项提示………………………………………………………………………. . 18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专项提示 ………………………………………..18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专项提示…………………………………21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专项提示 ……………………………………… .27 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专项提示……………………………………………………... 34尊敬的纳税人: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来临,感谢您在一年中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为帮助您便捷、准确地开展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现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程序、申报表填报要点、纳税人重点涉税事项以及年度最新政策等内容给予以下提示,真诚希望我们的提示能对您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带来帮助。如果在申报过程中有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电话咨询。 一、申报程序提示 (一)您必须在完成2011年第四季度(或12月份)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二)您应按税法规定在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2011年度所得税申报,但为避免集中申报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建议,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三)在2012年5月31日前,如果您发现申报有误,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在2012年5月31日后进行2011年度申报或2011年度补充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少缴纳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可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完成2011年度申报的企业,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则2012年一季度(或1月份)预缴申报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完成2011年度申报的亏损企业, 2012年一季度(或者1月份)预缴申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五)企业2011年度中发生的资产损失,无论是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均应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才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除另有规定外,享受优惠,应在3月15日前向办税服务厅提请备案并按规定报送资料 2.附表一:除视同销售收入(13—16行)外,其他数据根据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填报。房地产企业涉及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作为三项费用调整基数应填入本表第16行, 填报口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可以为负数)。 3.附表二:除视同销售成本(12—15行)外,其他数据根据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填报。房地产企业涉及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作为三项费用调整基数应填入15行,填报口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1-计税毛利率)-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1-对应计税毛利率)〕(可为负数)。 4.附表三:本表“账载金额”指纳税人的会计数据;“税收金额”指按税收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需注意的是,不管企业是否发生纳税调整事项,本表的“账载金额”请如实填报。第2、12、15、16、17、18、21、27、43、44、45、46、47、48、49、51行,请先填报相应附表。 “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一般不应出现负数。 5.附表四:1-4列亏损用负数表示,5-11列弥补亏损情况、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均用正数表示。本表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应与主表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一致,且应小于税务征管系统中的待弥补亏损额,如不能满足以上数据关系,系统将提示不能申报,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本表第6行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应与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一致。 6.附表五:小型微利企业请先填报第45行至第47行,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才能再填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除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外的其他所得税优惠必须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否则本表不能填报。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须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须填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7.附表八:第4行“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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